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内容是
法律分析: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内容有两方面,一是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即法律监督;二是监督相关对象特别是“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即工作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