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告知函用短信通知是真的吗
法务告知函用短信通知是真的。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务告知函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通知:
1、法务告知函应当以邮寄、送达、公告等方式进行通知,通知的内容应当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法律地位、权利义务、诉讼请求、期限等事项;
2、对方当事人对法务告知函的内容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答辩或者口头申明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法务告知函的应对建议:
1、了解法务告知函的目的和内容:法务告知函是律师为了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和避免法律风险,向委托人发出的一份书面告知函。一般包括律师的执业资格、委托方式、收费标准、法律风险和责任等内容;
2、认真阅读和理解法务告知函的内容:委托人需要认真阅读和理解法务告知函的内容,包括律师的执业资格、委托方式、收费标准、法律风险和责任等内容,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和选择;
3、相信专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委托人需要相信专业律师的意见和建议,遵循律师的指导和建议,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利益;
4、保护个人隐私和权益:法务告知函中包括委托人的个人隐私和权益等内容,需要委托人保护好自己的隐私和权益,避免泄露或受到不当侵害;
5、保持诚信和配合:委托人需要保持诚信和配合,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如实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避免对律师的工作造成干扰或阻碍。
综上所述,法务告知函是律师为了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和避免法律风险,向委托人发出的一份书面告知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因此,委托人需要认真阅读和理解法务告知函的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及时与律师沟通和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