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头大哥777怎么不更换新网易博客了
他就是一个骗子,他自己踏空,还有脸再吹下去吗?
大哥其人
[1]生于1973年的王秀杰是吉林省长春人,原系长春聚隆投资咨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于2007年7[2]月4日被刑事拘留,2007年7月24日被逮捕。 在其网站上,王秀杰自称名叫王晓,1972年出生于吉林长春一个高级干部家庭,中专毕业后在人民日报某月刊任职;1992年去上海,进入万国证券,先后做过大户管理员、操作员、分析师、操盘手和主操盘手;1995年2月,个人资产达到最高峰4725万元,但因“3·27”国债事件输得倾家荡产。但这貌似“传奇”的自述经历,被公安机关查证是假造的。
[编辑本段]大哥语录
“我要是天下第二,没有人敢自称天下第一。” “我的预测准确率超过90%。” “股票就是我的王国,散户就是我的兄弟。有我在你们就可以藐视一切机构,藐视一切主力,他们在我剑下除了颤抖什么都不会。”
[编辑本段]大哥事迹
自传吹嘘 俨如股神
“带头大哥777”本名叫王秀杰,化名王晓,1972年7月7日生,吉林省长春市人。2006年初开设博客,被股民关注追捧,随后开设QQ讲坛,招收收费会员。 “那个穿西服的老人来找我了,但不是他本人,而是他的手下。当我跨入万国证券大门的时候才知道这个老人就是中国股市的长青树,被称为‘大陆证券教父’的管金生。”这是摘自某论坛上“带头大哥”自传中的一段话。很多人正是因为看了这段管金生如何欣赏“带头大哥”的话,才最终成为其收费QQ群会员的。自传中,“带头大哥”将自己描写成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股神”。 引发有关部门注意的,正是这些需收费加入的QQ群,根据等级不同,收费标准从3000元至3.7万元不等。据公安机关掌握的证据显示,已经证实的QQ群有15个,会员1000多人。股民的证词和汇款记录是证据链中的关键。仅“带头大哥”与股民之间的交流记录,打印出来就有一麻袋,而这只是证据的一小部分。
诈骗明显 漏洞隐蔽
“‘带头大哥’的合同长达1万字,其中存在很明显的欺诈性,但漏洞都很隐蔽。”昨日,针对“带头大哥”与投资者签订的合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
无证券咨询资格就敢“培训”
首先,合同中数次强调收取的费用是培训费,即使这样也规避不了违法、违规,因为如果培训内容是股票投资和操作,也需要证券咨询资格。
“赠予”部分欺诈性最强
其次,“赠予”部分是欺诈性最强的。“带头大哥”一直强调,这些钱是他的,他出钱成立基金,大家有分红权利,但这些钱明明是投资者的。
强调义务实为“提供服务”
“带头大哥”一直强调甲方(即“带头大哥”)不对乙方(即投资者)有指导操作或者提供股票咨询的义务,而大家都知道,参加他这个群的投资者,恰恰都需要他提供这种服务,而“带头大哥”也确实提供了这种服务,这就说明此前规定的条款都是为了逃脱法律制裁、欺诈投资者所设置的。
财报和交割单无从“查证”
合同规定可以退出,但乙方的退出申请应在第一次分红后提出,退出申请必须在收到年度财务报告之日起30日向甲方提出,否则退出申请无效,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可通知乙方召开团队全体会议,对会议决议,甲方享有一票否决权。按照“带头大哥”说的运作方式和分红标准,投资者至少要一年以上才能退出,财报和交割单复印件是否真实,由谁监管都成问题,何况其在最后写道,他拥有一票否决权!
东挪西凑 装点门面
“带头大哥”留于网络的个人简历曾自称混迹于邮票市场。早在2007年5月18日,就有网友质疑,“带头大哥”就是以前在邮市骗人的“啸聚英豪”。 该网友回忆到,“当时他在论坛每天吹红十字版票全北京不超过500版,我忍不住说2000版我朋友都有的。结果他说你拿出2000版我60元要,我们约定第二天下午在北京马甸邮市交割。但朋友卖掉了1000版,我只好自己凑钱又买了1000版,但最后他没来,我只好认赔卖掉那1000版,损失了1万多元。” “啸聚英豪”在某网站招收会员,说每个人拿2万元,***召集了十多人。后来看到有人发帖寻找他索赔。去年4月后,此人基本在邮票评论方面没有踪影了。 王秀杰公司的一名股评师在接受警方传讯时,承认网上所说“带头大哥”从股市赚了几千万元纯属子虚乌有,为的是忽悠股民加入收费QQ群。在审讯中,王秀杰说自己每天要消费6000元,烟要抽100元钱一包。而这些装点门面的费用大多是东挪西凑而来的,王秀杰原来的同事刘先生出示欠条,称当年王秀杰曾借钱不还。7月11日,他拿出的借款凭证显示,1999年11月1日—2000年10月26日,王秀杰以付给20%—23%高息的许诺先后从刘先生处借款6次,本息合计高达30.15万元。据称,多年来,他只从王秀杰处拿回9.5万元。
[编辑本段]大哥结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检察院2007年7月19日证实,吉林省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向该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带头大哥777”王秀杰。检察院一位工作人员证实此案涉案金额高达1300多万元。 “带头大哥777”案件的卷宗、证据已一并移交给了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预计将在一周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长春市检察院一位主管宣传工作的负责人证实,警方是以王秀杰涉嫌非法经营罪提请批准逮捕的,涉案金额初步定为1300多万元。 2007年7月24日,“带头大哥777”王秀杰被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批捕。 2007年7月17日上午王秀杰被吉林省公安厅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向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检方在七天内做出了批捕的决定,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此案件的过程中,提出了五项需警方补充侦查的内容,其中包括“带头大哥”是否存在偷税、漏税等行为。 警方表示,“带头大哥777”真名为王秀杰,并非如他所称出自高级干部家庭。他自2007年2月以来,开始在网上设群传授股票经验,因其自称对股票预测准确率超过90%,又自诩为“散户的保护神”。因此许多人通过缴费方式申请加入了“带头大哥777”的QQ群。股民缴费最少的每人每年3000元,最多的竟达3万多元。经查明,“带头大哥777”在博客上的自我介绍多为不实之词。据了解,此案涉案金额上千万元,数额巨大。 2008年5月23日,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秀杰(曾用名:王晓,网名:带头大哥777)涉嫌非法经营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部分股民誉为“股神”的王秀杰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款人民币20.561272万元上缴国库。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10日立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秀杰为非法获利,在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的情况下,自2006年5月至2007年5月多次在互联网上发布招募会员信息,先后以每人每年3000元、5000元、7000元、9000元、10000元、13000元、27000元、37000元不等的标准建立777团队、快乐777团队、777财聚团队、777财宝团队、777黄金(205,-3.08,-1.48%,吧)客户、777铂金客户、777钻石客户收费,并对交费会员进行证券指导,收取16名会员交纳的会费,非法经营收入205,612.72元,被非法占有。案发后,赃款被公安机关扣押。 绿园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秀杰未经中国证监会许可,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收入205,612.72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照《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四十七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王秀杰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款人民币205,612.72元上缴国库。
[编辑本段]出狱重开户头炒股
[3]2010年5月5日,来自长春当地媒体报道,因“带头大哥”在狱中有立功表现,获得减刑,已于近日出狱。有长春当地某券商工作人员看到,“带头大哥”去该券商办理开户业务。法律及证券业权威部门人士均表示,已经刑满释放的王秀杰有炒股的自由和权利。 长春某券商工作人员回忆,3月24日,一名男子带人去这家证券公司开户。当时,该男子一边抽着烟,一边高傲地问工作人员,“你不认识我是谁吗?我是‘带头大哥’!”后经人辨认,该男子就是“带头大哥”王秀杰。 该媒体报道,王秀杰出狱之后,到香港等地旅游了一圈。“带头大哥”自称仍有南方资金委托其操盘,被其拒绝,理由是要冷静地考虑未来。 “带头大哥777”在网易上的博客里,博客文章的更新时间仍停留在2007年7月1日,但博客的最近更新时间为2010年2月27日,最后一次登录的时间为2010年5月5日。 在其日志中的“心情随笔”一栏中看到,博主的一条留言“休息不是退缩,而是为了更好的战斗”,时间显示为“02-2419:12”,并未显示哪一年。对于这条留言,网友给予了积极回应,“期待复出”、“祝贺你回来了”、“等待你的付出,期待你的勇气”等。面对网友们的热烈响应,“带头大哥777”也给予了回复。 该媒体还报道,王秀杰在受到刑事处罚后,由于没有被证券监管部门给予禁入证券市场的处罚,所以仍可以炒股。对此,一权威部门有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这是一种误解,“市场禁入”指的是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的人员,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直至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制度。 这里的证券业务是指为证券发行人和投资者进行证券发行、交易及其相关活动提供中介服务或者专业服务的行为。“简单说,是一种职务的限制。” 这位人士还指出,投资和买房子一样,都是人的基本权利,王秀杰刑满释放后当然有炒股的自由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