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必须提前15天开始休吗
按照规定,女员工产假应该在预产期前15天开始。
休产假工资怎么发
第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第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第三,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延长生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
针对女职工应该从什么时候休产假,这里给出3个建议:
(一)员工身体健康或工作任务较轻;
女员工产前检查正常,工作岗位不需要负担重体力,工作环境或条件不算太差,建议尽量坚持到预产期前1周-10天左右再停工。
(二)从事工作强度较大或有危险性的岗位
如果员工的工作岗位压力及强度较大,或需要经常负重的体力活;或从事一些可能导致流产、早产、胎儿致畸等严重危害母亲及胎儿健康的工作,则必须提前休息。员工可自行同用人单位协商。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1、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2、用人单位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
3、对于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三)身体极度不适的孕期女职工
1.针孕晚期身体较为不适的女职工,建议先通过医疗部门进行检查,向公司申请病假,待症状减轻后再行复工;
2.针对无法开具正规医疗病假证明但身体条件无法胜任较重工作任务的女员工,建议主动向单位申请减轻劳动量、临时性调整岗位安排(可根据岗位工作量及任务轻重程度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必要时可考虑临时性调整薪酬),增加劳动过程中的休息时间等方式;
3.针对身体极度不适无法坚持上岗但无法开具病假医疗证明的孕晚期女职工,可与单位协商提前申请休产假,并计算好复工时间。
提前休息天数建议不多于预产期前的2个月,否则将影响产后康复及哺乳时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