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签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代签的合同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

1、如果代签是经过被代签人委托的,则代签合同有效;

2、如没有经过委托的,则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事后经过被代签人追认了,则合同有效;

3、如没有经过委托的,则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没经过追认的,则合同无效。

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

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综上所述,代签的合同不一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代签是经过被代签人委托的,则代签合同有效;如没有经过委托的,则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事后经过被代签人追认了,则合同有效;如没有经过委托的,则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没经过追认的,则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