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四条底线

维护司法权威,司法公正是基础,司法为民是核心,司法良知是动力,司法形象是保障。人民法院捍卫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必须守住法律、道德、廉洁、为民“四条底线”。

守住法律底线,维护司法公正。公正是司法权威的基础,因此,恪守法律、公正司法应融入法官的血脉,成为法官的自觉行动。一是“化于心”,树立坚定的崇法理念、坚强的守法精神和勇敢的护法品格。要将法律视为至高无上的唯一上司,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判断是非、惩恶扬善,不向任何强权妥协。二是“践于行”,依程序审案,依法条断案。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独立审判,排除干扰,保障程序正义。要保持高度司法理性,尽一切可能查明案件事实,做出公正裁判,保障实体正义。三是“固于制”,抓好内外监督机制。在内部,要加强审判管理,优化审判工作机制,实现对各个节点的有效监督。在外部,要完善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等监督的机制,推行“阳光司法”,全面拓宽群众监督渠道。

守住道德底线,维护司法良知。道德是司法公正的人性基础,法官的职业良知是人文关怀和司法责任感的内心体现。守住职业道德底线,就是捍卫了司法良知、维护了法治尊严。一是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教育法官审判权来之于民,必须用之于民,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培育强烈的职业良知。要着力对法官进行“三知”教育,即对党和人民要知恩,对工作要知责,对自己要知节。三是恪守职业道德规范。要培养法官高度的职业尊荣感、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精神,不断锤炼法官职业道德意志,提高“不为私欲所动、不为人情干扰”的毅力和能力。要将职业道德的要求融入到业内外各个方面,实现全方位制约、全过程覆盖。

守住廉洁底线,维护司法形象。“公生明,廉生威”。只有清正廉洁,才能树立法官公平正义的形象,才能让人们产生对司法的敬畏和尊崇。一是要构建廉政网络。抓预防,整章建制,实现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抓教育,正反结合,激励干警弘扬正气,警示干警引以为鉴;抓文化,潜移默化,发挥各种文化载体的熏陶和导向作用,促使干警形成廉洁的自觉意识。二是要狠抓作风建设。重点解决领导干部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衙门主义作风,审判过程中庭审不规范、不遵守司法礼仪、对当事人粗暴等问题,工作中办事效率不高、消极怠工、组织纪律涣散等问题。三是要加大查处力度。“严”字当头,对违法违纪实行“零容忍”。同时拓宽信息渠道,通过明查暗访、案后回访、信访原因倒查、电话询问、发调查函等多种方法了解线索,全面掌握干警办案动态。

守住为民底线,维护司法宗旨。司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根本要求,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度、信任度和满意度。一是树立为民之念。要始终把保护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神圣职责,为他们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救济。注重服务细节,防止差错,做到“办好每一起案件,开好每一个庭,接待好每一个当事人,写好每一份法律文书,化解好每一起矛盾纠纷”。二是完善为民之策。推广便民措施,如积极探索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等立案方式,推行“田间审判”、“假日法庭”等诉讼模式。创新服务方式,做好审判外的服务工作,如深入企业、基层进行法律宣传、提供法律服务等。三是提升为民之功。要练好“三功”:练好法学理论功,创新学习方式,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练好驾驭庭审功,通过开展庭审观摩、老法官授课等活动,提升庭审驾驭能力和技巧;练好化解矛盾功,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矛盾化解的好经验、好做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