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有权调取刑事问话笔录吗
答案是肯定的!律师可以看到已移交至检察院的犯罪嫌疑人的笔录、口供。
具体的根据有:《律师法》第34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根据你提供的信息,已移交至检察院,应该是案件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因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犯罪嫌疑人的笔录、口供。根据实际情况,律师一般是去检察院对笔录、口供等与案件有关的材料进行复印,回来整理后,拟制答辩意见。检察院复印大致是1元至2元每张A4纸,因此如果材料多的话,复印几百块是很正常的,里面的猫腻不好讲。
具体的操作有:律师根据与当事人(即本案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书,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向检察院提出“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的申请。检察院一般都很乐意批准的,一方面是《律师法》赋予律师的权利,另一方面也无形中增加了书记员的灰色收入(本不该讲,其实这点钱在他们那层不算什么)。当然,你要充分相信律师的能力,律师都是跟公、检、法关系很良好的,这个请你放心,只要跟律师所在的律师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律师会很好的帮你处理这些法律问题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使你满意,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或不清楚,随时可以问我,乐意为你效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