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三年内不能买房细则

2021年1月22日起,上海调整限购政策。离婚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夫妻,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离婚前家庭总人数计算。在此政策限制下,夫妻离婚前拥有两套住房的,无论房屋是否为一方所有,自离婚之日起三年内,均视为双方拥有两套住房,从而被限制购买。如果只拥有一套房子,离婚之日起三年内,任何一方不再婚的,将被限制。再结婚再买房的,按购买第二套房子计算。

基本政策:(参考父母分享的基本限购政策)

1.上海户籍,AB三年内离婚。离婚时,家庭名下无房。A单身,B先买一套,A单身,限购。b如果没有买新房,单身人士可以买一套。

2.上海户籍,AB三年内离婚,离婚时家庭名下无房,A再婚,B家庭购买2套,A家庭限购;B家可以买一套,A家可以买一套;B家无房,A家可以买2套。

3.上海户籍,AB三年内离婚。离婚时,家庭名下住房1套给B,限制A单次购买。

4.上海户籍,AB三年内离婚。离婚时,家庭名下住房1套给B,A再婚。B结婚再买一套,A家庭限购;b如果没有新的住房,A家庭可以买一套房。

5.上海户籍,AB三年内离婚。离婚时,家庭名下有两套房子。无论如何分配,是否再婚,双方都限购。

6.外地户籍,AB三年内离婚。离婚时,家庭名下有1套住房,无论双方是单身还是再婚,都受到限制。除非一方找到上海户籍名下无房的婚姻,可以再买一套。

7.外地户籍,AB三年内离婚。离婚时,家庭名下无房,单身受限;再婚,A、B家庭无房,A家庭一人在63个月内满足60个月社保或税单即可购买一套;比如B家有一套,A家限购。

针对大家疑问较多的问题,我们整理如下:

1.起止时间:自网签之日起3年内(新房认购期为认购期,即公示的系统查询日+认购日)发生二手离婚的,无论再婚,均适用新的限购政策。

2.夫妻离婚前已办理且离婚协议中未体现的房屋(以房产证登记日期为准),不计入房屋数量。婚姻状态(买卖、赠与、夫妻名下)处置的房屋不计算在内。只要房子在后续认购手续之前没有体现在协议中,交易中心的产调中就没有关于房子的信息。

3.离婚后,现在和以前家庭的新住房都要算。离婚后,现家庭和前家庭,无论组成新家庭还是保持单身,都算作新房(购房、赠与、继承、夫妻更名等。)双方加到各自家里的。

4.离婚时未出售/赠与,离婚后出售/赠与的房屋,仍算在内。只要离婚后,期间出售或赠与的房屋都算交易记录,都需要按新政统计。

5.其他政策不变(限购前与父母合租房屋,提供关系证明即可消除,如果离婚需要前任配合)。和父母合租的房子也是按照以前的老政策淘汰。

6.离婚三年内再婚:①离婚协议只有一套房。离婚再婚都是跟同一个人,再婚后还可以买第二套。不与同一人/房产复婚的,不能再次购买,限购。②如果离婚协议中有两套房,即使卖掉其中一套,无论新政前还是新政后,都会受到限制。如果新政前两套都卖了,可以买一套。如果新政后有任何一套出售,都是限购。③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中有一套房,与同一人离婚复婚。房产出售后,只能购买一套房。④离婚协议中,夫妻各有一套房产,一套待售,一套未售,限购。(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中所有房产均视为房屋)

三年内离婚购房,除常规材料外,还需提供:1。前配偶材料,外国人护照(中文名)翻译,或者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上的中文名。2.需要提供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右上角显示:“终字”不需要。需要提供“初始前缀”。3.未成年子女的身份信息。如果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没有反映前配偶身份证信息或子女权属信息,则需要提供前配偶身份证。4.如果拿到房子的一方在新政前卖掉(转让),单身者可以再买一套。如果是新政后卖掉,嫁给没有房子的人,也可以再买一套(积分不判,但不限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