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银行保密制度的缺点

同律师或者医生为客户保密的原则一样,瑞士金融业也严格执行同样的游戏规则,1934年制订的《银行保密法》,在瑞士各种规模的银行中得到了不打折扣的执行,可以说这已经成为瑞士金融业的立业之本。

20世纪30年代,正是德国法西斯势力肆虐欧洲的时候,由于纳粹政权的武力逼迫,几乎所有德国公民都被迫将其在瑞士银行中的存款转入德国银行,这使得众多瑞士银行几乎出现挤兑风潮。为了避免再次发生这类巨额存款流失事件,瑞士政府于1934年制订了西方第一部关于银行保密制度的法律,规定所有金融从业者,无论是高级管理人员,还是普通雇员,未经存款人的同意,均不得泄露任何与其业务有关的资料。一旦有人违反保密法规定,就将面临罚款6万瑞士法郎甚至入狱6年的处罚。法令还规定,除非存款人涉及刑事案件,在国外被起诉,否则瑞士政府不提供有关其银行账户的情况。

二战期间,由于瑞士特殊的中立国地位,瑞士成为纳粹德国和其他国家进行黄金交易的主要地点,各国纷纷向瑞士央行买卖黄金,以换取硬通货瑞士法郎。瑞士央行则根本不问黄金的来路,一味从中赚取巨额差价。据称,当时纳粹德国的帝国银行90%的黄金交易就通过瑞士央行进行。纳粹通过战争掠夺来的巨额财产,也有相当一部分存在瑞士银行。

二战结束前,精明的瑞士人看到纳粹的气数已尽,就冻结了德国的账户。1945年,盟军要求瑞士归还纳粹德国存在瑞士银行中的估计价值5亿多美元的黄金。但是瑞士与盟军方面扯皮,否认纳粹黄金有如此之多。由于随后美苏交恶,冷战随之开始,西方不但需要瑞士严守中立立场,而且需要瑞士帮助进行欧洲战后重建工作,于是在纳粹黄金的问题上不了了之,以接受瑞士大约6000万美元还款而告终。

这一事件是瑞士实行银行保密法之后,瑞士银行在捍卫自己利益上取得的重大胜利,银行保密法也因此成为瑞士银行业延揽外国资产的重要法宝。众多外国政要,甚至是黑帮头目,都将或者正当或者来路不明的资产存在瑞士银行,从而避过本国税务部门的耳目。瑞士私人银行家协会今年1月宣布,瑞士掌管着全球1/3的私人财产,总价值在3.7万亿瑞士法郎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