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的构成要素是什么?其中最基本的要素是什么?
税法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其中最基本的要素是税率。
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人或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一部单行税法首先要解决的就是国家到底对谁征税的问题,税法对每一种税都规定了特定的纳税人,但往往存在重复、交叉的现象。同一纳税人依法可能要承担多个税种的纳税义务。
纳税人还应当与负税人进行区别,二者有时可能相同,有时不尽相同,负税人是经济学中的概念,即税收的实际负担者,而纳税人是法律用语,即依法缴纳税收的人。税法只规定纳税人,不规定负税人。
纳税期限: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主体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具体时间。
纳税期限是衡量征纳双方是否按时行使征税权力和履行纳税义务的尺度,是税收的强制性和固定性特征在时间上的体现。除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特殊情况,在纳税期限之前税务机关不能征税,纳税人也不得在纳税期限届满后拖延纳税。
合理规定和严格执行纳税期限,对于国家财政收入及时入库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纳税期限一般分为按次征收和按期征收两种。在现代税制中,一般还将纳税期限分为申报期限和缴税期限,但也可以将申报期限内含于缴税期限之中。
纳税地点:是指缴纳税款的地方。
纳税地点一般为纳税人的住所地,也有规定在营业地、财产所在地或特定行为发生地。纳税地点关系到税收管辖权和是否便利纳税等问题,在税法中明确规定纳税地点有助于防止漏征或重复征税。
税收优惠:是指税法对某些特定的纳税人或征税对象给予免除部分或全部纳税义务的规定。
包括减免税、税收抵免等多种形式,其实质内容就是免除纳税人依法应当履行的纳税义务中的一部分。税收优惠按照优惠目的通常可以分为照顾性和鼓励性两种,按照优惠形式可以分为税基式减免、税额式减免、税率式减免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