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死刑犯可以“游街示众”吗?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2条规定:“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由此可见,在法治社会中,执行死刑是不能示众的,当然更不能“游街示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