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4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第一百五十四条列举了裁定的适用范围,其中第十一项为“(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这是典型的兜底性条款,“其他”的范围可以涵盖司法实务中的任何例外情形。这是我国法律中常见的立法技术,多用于列举性条文,因为现实中的情况不可能穷尽,所以用第十一项来弥补潜在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