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的转账附言借款,具有法律效力吗?

银行卡转账的时候在附言里备注借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任何一个人,不管他是还钱的还是赠与给你,就只因为对方转账备注了?借款?,那么你就成为欠款人,这不是没有一点约束力了吗?所以这种备注一点都不能作为欠款依据的。所以有些人想要仅凭备注证明就想胜诉,这种胜诉的几率几乎为零。

现代人都喜欢使用移动支付,经常在网上办理各种业务,即使借款也喜欢在手机上转账,觉得这样特别方便,认为转账之后在附言里面备注上借款,这样就简单方便的完成了一个借款的过程,又省时又省力。还能免去很多琐碎的手续,如果对方否认的话,只要把这个凭据拿出来就可以。

不过这种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在附言标注这是借款,但是对方坚决否认的话,尽管有借款两个字,要是对方可以说自己没有看到也是没有一点办法的,除非是辅助以聊天记录,这样才可证明这笔借款真实存在!而且聊天记录要有连续性要求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不能断断续续截取。

所以资深法律人士提示,借款时出具借条是最安全的方式,但如果现实情况导致无法出具借条这类实物证据,那么就记得一定要保存好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类型的证据。 因为法律上要证明借贷关系,必须要是双方都能确认,能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只凭着任何人都能备注的附言就能作为借款证明,这是对借款双方都不公平的。毕竟在收款时,你认为对方默认就是是同意,但是对方默认,并不能代表任何意义,因为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不太会注意转账信息意的! 所以备注附言是没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