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工伤十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青岛市工伤十级的赔偿标准是: 所以如果合同到期,或者马上要求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的话,您可以得到的金额为: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额为7个月您本人的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金额为4个月您本人的工资;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金额为1个月您本人的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