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官回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只要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法官回避,那么回避的情形有当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姻亲关系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或者其他会影响本案公证处理的。

一、申请法官回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审判人员如与案件有厉害关系,影响案件公证处理的应当回避,当事人可以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法官回避制度的法律规定

为确保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审判人员回避制度有如下一些规定:

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的条件: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五)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二、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的条件:

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但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一)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

(二)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

(三)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

(四)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

(五)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

三、决定审判人员回避的权限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作出回避决定及复议决定的时限: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法官回避制度,在我国三大诉讼法中都有提及,决定法官回避的人员,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因此当审判人员符合回避的,当事人有权申请要求回避,但是应当提供相关证据材料。那么是否需要回避的,法律规定如果院长担任审判长,那么就由审判委员会决定是否回避,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由审判长决定是否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