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补贴标准是多少

法律主观:

退休工龄工资标准工人的收入工人收入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特优津贴等构成。1、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人资格定:15年以下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随国民经济增长)2、工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事工人工作,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3、工作工资:补贴按照实际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干活,特别是年轻工人精力充沛,他们多劳动多生产,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4、绩效工资:月份和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年评年奖金,不终身制。每个工人积极努力工作,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工作,更要激励劳动人民。5、特优津贴: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主要是对那些在劳动工作中有特殊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可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是以国家级,省级,地市、县级,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工人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用。工人的退休金按工龄,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以上就是退休工龄工资标准的内容。退休金是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是其应得的合法收入,通过对本文的阅读,对于工人收入就会更加清楚,对于工人的退休金也有更好的理解,对于退休工龄工资标准也会有更深的认识。

法律客观:

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工人,不论何时办理的退休手续,规定的享受退休生活补贴费条件的,均可享受退休生活补贴费,由发放退休费的单位发给。达到退休年龄未办退休手续的时间一律不计算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也不得计发工龄津贴、教龄津贴、护龄津贴和退休生活补贴费。一、《通知》规定的补贴对象、适用范围问题按照《通知》的规定,凡我区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退休干部、工人,不论何时办理的退休手续,除国务院国发[1987]104号文件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外,凡符合《通知》规定的享受退休生活补贴费条件的,均可享受退休生活补贴费,由发放退休费的单位发给。一九八七年底前退休的,从一九八八年一月起发给,以前的差额不予补发;一九八八年一月以后退休的,从批准退休的下一个月起执行。有条件的集体所有制单位,也可以参照执行。二、关于计算退休费、退休生活补贴费的基数问题除按《通知》规定:“参加一九八五年工资改革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指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之和;企业单位指企业等级标准工资”计算退休费和退休生活补贴费外,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教龄津贴、护龄津贴、知识分子的生活补贴(不包括书报费和一灯一室房电费)、边疆地区补贴、地区津贴等均作为计算退休费和退休生活补贴费的基数。一九八五年工资改革前退休的,按本人退休时计发退休费的工资基数计发退休生活补贴费。享受退休生活补贴费的退休职工,其各种退休待遇(如退休费、退休生活补贴费,特殊贡献待遇,支边知识分子加发10%退休费、以及其他规定提高的退休费等)相加,不得超过本人退休原工资(即计算退休费基数的原额)。未参加一九八五年工资改革的退休职工,享受的每月十七元或十二元生活补贴费如数照发。按内蒙古自治区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内劳人薪[1985]34号文件精神,套改后退休的国营企业职工,套改后增加的工资额不足十七元,补到十七元的,应将十七元与套改前原标准工资相加作为基数计发退休生活补贴费。三、关于超过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工人,如何计发退休生活补贴费问题。根据国务院国发[1981]164号文件和自治区内政发[1982]13号、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2]10号通知、以及劳动人事厅内劳人险[1985]20号通知,对超过退休未办退休手续的干部、工人,除因工作需要,经盟、市以上组织和劳动人事部门批准延长退休年限者外,达到退休年龄未办退休手续的时间一律不计算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也不得计发工龄津贴、教龄津贴、护龄津贴和退休生活补贴费。从一九八八年一月起从到达退休年龄即停发工资,改发退休费和退休生活补贴费。四、加发退休生活补贴费的审批手续问题凡符合《通知》规定,享受退休生活补贴费的退休职工,不论已经办理退休或以后退休的,均应分别履行审批手续,填写《审批表》,由盟、市、旗(县)劳动、人事部门(自治区直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