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的行政区划
2014年荷兰本土设12个省,下设443个市镇。
荷兰北部包括格罗宁根省、弗里斯兰省和德伦特省三个省份,北濒瓦登海(Waddenzee),东部邻近德国边境。弗里斯兰省西面邻近艾瑟湖,东面临近格罗宁根省,是乳制品主产地。格罗宁根省东部与德国接壤,北部邻近北海,省会格罗宁根市是一座著名大学城。德伦特省位于格罗宁根省南方,在东面与德国接壤,Emmen是该省主要工业中心。
荷兰西部的北荷兰省和南荷兰省是荷兰人口最稠密省份,也是荷兰经济最发达省份。北荷兰省是西部北海和东部艾瑟湖之间的半岛,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就位于该省。南荷兰省被西部北海包围,省会为海牙,也是王宫所在地,欧洲第一大港鹿特丹就在该省三角洲地区。
荷兰中部包括弗莱沃兰省和乌特勒支省。是荷兰最年轻的省份,创建于1986年1月1日,弗莱沃兰省人口密度较低,主要是农牧区。乌特勒支省是荷兰地理中心,省会是乌特勒支市。
荷兰东部位于德国和艾瑟湖之间。上艾索尔省和海德兰省组成荷兰这一部分。上艾索尔省位于西面的艾瑟湖与东面的德国之间,艾瑟河(IJssel)与数条运河流经这个省份。海德兰省紧邻东面的德国,海德兰省拥有著名的DeHogeVeluwe国家公园(荷兰第一家也是最大一家国家公园)。
荷兰南部包括泽兰省、北布拉邦省和林堡省。泽兰省西面濒临北海,南面邻近比利时,是重要的海上通道。北布拉邦省南面与比利时接壤,东面邻近德国,向西延伸到Oosterschelde,几乎到达北海,梵高就出生在这里的Nuenen村。林堡省西面和南面邻近比利时,东面与德国接壤,马斯特里赫特是这个省份的省会。1991年欧***体首脑在此签署了著名的欧洲联盟条约《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荷兰国土总面积达41864平方千米。
本土
荷兰国土南北最远端相距约300千米,东西最远端距离约200千米,总面积为41864平方千米。沿海有1800多千米长的海坝和岸堤,海岸线长1075千米。十三世纪以来***围垦约7100多平方千米的土地,相当于荷兰陆地面积的五分之一,如今荷兰国土的18%是人工填海造出来的。
海外
除本土外,荷兰管辖着两个海外领地:阿鲁巴和安的列斯群岛,面积为980平方千米。
阿鲁巴(Aruba)是一个位于加勒比海地区的岛屿,位于南美洲国家委内瑞拉北方的委内瑞拉湾外海,距离巴拉瓜纳半岛(ParaguanaPeninsula)约25千米。1986年成为荷兰王国一个单独的政治实体,荷兰继续负责该岛的国防和对外事务。
荷属安的列斯群岛(TheNetherlandsAntilles)由加勒比海中相距800多千米的南北两组岛屿组成。2007年1月1日,库拉索岛和圣马丁岛成为单独的荷兰属国,剩下3岛组成“王国列岛”,地位待定。 低平是荷兰地形最突出的特点。全境为低地,四分之一的土地海拔不到1米,四分之一的土地低于海面,除南部和东部有一些丘陵外,绝大部分地势都很低。南部由莱茵河、马斯河、斯海尔德河的三角洲连接而成。“荷兰”在日耳曼语中叫尼德兰,意为“低地之国”,因其国土有一半以上低于或几乎水平于海平面而得名,部分地区甚至是由围海造地形成的,比如弗莱沃兰省的大部分地区。
荷兰的最高点是位于南部林堡省东南角的瓦尔斯堡山(Vaalserberg),海拔321米。荷兰地势最低点在鹿特丹附近,为海平面以下6.7米。 荷兰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它的人口密度超过407.5人/平方千米。
根据2013统计,荷兰总人口16803700人,主要分布在大、中型城市及城市周边地区。荷兰人口最多的10个城市及其人口数目分别为:阿姆斯特丹79.01万人,鹿特丹61.63万人,海牙50.21万人,乌特勒支31.63万人,埃因霍温21.72万人,蒂尔堡20.76万人,阿尔梅勒19.32万人,格罗宁根19.31万人,布雷达17.64万人,奈梅亨16.52万人。 尼德兰(荷兰语:Nederland)的字面意义,为“低地”,即低地国家之意。
从15世纪开始,尼德兰(Netherlands)这个名字就开始被使用作为国名。但是与英国或法国不同,这个名称并不是起源于民族名称,而是由地名转化而来。严格来说,荷兰是指尼德兰(Netherlands)中一个地区的名称,也就是北荷兰省与南荷兰省两地的合称。在七省联合***和国时代,荷兰被用来转喻代指尼德兰(Netherlands)整体。另一个常见的俗称,称他们为Dutch,用于称呼荷兰的主要族群,也就是荷兰人(Nederlanders)。这个单字源自英语,由德意志(Deutsch)这个单字分化出来,最早来自拉丁语:Theodiscus,本义为部落的,或人民的。 荷兰是一个议会制君主立宪国。正式国名为尼德兰王国(KingdomofNetherlands,亦译作荷兰王国)。首都为阿姆斯特丹,政府所在地为海牙。
荷兰的国家元首为奥兰治-拿骚家族成员担任的世袭君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国王”,但是荷兰历史上真正能被称作“国王(NedKing)”的人仅有该国的开国元勋——沉默者威廉·范·奥伦治一人。不过因为其君主的称呼过于冗长,即便是在正式的法律文件中,也将国家元首称做国王(Koing)
荷兰最高行政机关是内阁,并以总理为内阁首长统辖各部会。
需要指出的是:荷兰政府的政府首脑的正式称呼是“Minister-President”,该称呼来自荷兰议会通过的1945年宪法。正确的翻译方法是“部长会议主席”,也可以参考意大利政府首脑称呼的翻译方法,将其翻译成“政府总理”,但是翻译成”首相“其实是很常见的错误译法。因为荷兰首相(Premire)这一职位早在1848年便被废除了。
荷兰最高立法机关是两院制的国会,上议院有参议员75名,由各省推选,下议院则有150名议员,由人民直接选举,任期为四年。
荷兰以18岁为具有投票权公民的法定年龄,但选举对象为政党而非个别候选人。
荷兰由于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规模大到能单独在国会取得过半席次,因此小党联合组阁的现象相当常见,也因此使得政府政策能够长期保持一贯性。
对不熟悉本地商业环境的国外投资人而言,荷兰安定的政治环境确实有利于长期经营目标的拟订。荷兰这种多党民主政治体制,加上以***识决为基础的立法体系,对于投资、企业经营、以及创新活动都可说相当有利。 荷兰设62个基层法院(市镇法院),19个中级法院(地区法院),5个上诉法院和1个最高法院。此外还设有军事法庭、行政法庭等若干特别法庭。
基层法院负责审理一般性民事与刑事案件,中级法院负责审理较重大的民事及刑事案件(上述两级法院均为初审法院)。上诉法院专门负责审理上诉、抗诉案件。 主要政党有8个:自由民主人民党、基督教民主联盟、工党、社会党、新自由党、基督教联盟、绿色左翼联盟、六六民主党。荷政党实行领导人负责制,党主席负责日常党务工作。
自由民主人民党(VVD,VolkspartijvoorVrijheidenDemocratie)成立于1948年,现有党员4.9万人。曾多次参政,2006年大选后成为在野党,2010年和2012年议会大选均为第一大党并执政。崇尚自由主义,主张充分尊重个人的自由,推动经济自由化和市场化,代表企业主利益。现党首吕特(MarkRutte)为荷兰政府首相,党主席是考特哈斯(BenkKorthals)。
工党(PVDA,PartijvandeArbeid)1946年成立,前身是1894年建立的社会民主党,现有党员约6.2万人,历史上曾多次执政。2012年议会大选中为第二大党,并与自由党联合组阁。主张在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公正之间保持平衡,合理分配权力、收入和知识财富。现党首是萨姆松(D.M.Samsom),党主席是斯贝克曼(HansSpekman)。
基督教民主联盟(CDA,Christen-DemocratischAppel)由历史上的天主教人民党、基督教历史同盟和反对革命党3个党派于1980年合并组成。反对过分强调政府或市场的作用,主张维护传统价值和道德观。现有党员约6.8万人。2002年大选战胜工党成为第一大党。2010年大选中名列第四,与自由民主人民党组成少数派联合政府。2012年议会大选中退居第五大党,政治影响力渐失。现党首范海尔斯玛·布玛(SybrandvanHaersmau,党主席是佩特欧姆(RuthPeetoom)。
社会党(SP,SocialistischePartij)成立于1972年,现有党员约4.3万人。主张实现求真、平等、互助的人类社会,强调人人拥有良好的工作、收入、福利、教育和健康权利。现党首是卢默(Mr.E.G.M.Roemer),党主席是马莱尼森(Mr.aijnissen)。
新自由党(PVV,Partijvoorvrijheid)成立于2005年,为极右翼政党,系从自由民主人民党中分裂出来。2006年首次参加议会二院选举即获得9个席位,被誉为荷政坛的“一匹黑马”,2010年大选中名列第三,并在议会中对少数派联合政府给予默许支持。2012年大选获得10个席位。主张降低税收,提高教育质量,不接受外来移民。现党首、主席是威尔德斯(GeertWilders)。
基督教联盟(ChristenUnie)成立于2000年,2006年议会二院选举取得6个席位,并首次获得参政机会;2010年大选中获5个席位,名列第八。2012年大选中仅获2个席位。主张和谐劳资关系,推迟退休年龄,反对人为堕胎。现党首是斯洛布(ArieSlob),党主席是路易莎(JannekeLouisa)。
绿色左翼联盟(GL,GroenLinks)创建于1990年,现有党员约2万人。在野党。2010年大选中获议会二院10个席位,名列第六。2012年大选仅获5席。主张实现社会公正,维护中下层人民利益,特别强调环境保护。现党首是(待更新)。
六六民主党(D66,Democraten66)1966年由工党、自由党中分裂出来的左翼激进分子组成。现有党员约1.3万人。在野党。2006年大选惨败,只获得3个席位;2010年大选取得较好成绩,获得议会二院10个席位,名列第六。2012年大选仅获5席。主张对现有民主模式进行改革,建立开放民主制度,保障公民个人权利。现党首是贝赫托德(Mr.AlexanderPechtold),党主席是范安格胡芬(Mrs.ndvanEshoven)。 国家元首:威廉-亚历山大·克劳斯·乔治·费迪南德国王,全称“尼德兰的统治者和终身执政官,荷属安的列斯领主、阿鲁巴领主、库拉索领主以及圣马丁领主威廉·亚历山大·克劳斯·乔治·费迪南德陛下”
总理:马克·吕特(MarkLut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