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退休后的从业规定

法官退休后的从业规定是:

1、法官从人民法院退休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2、法官从人民法院退休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3、法官退休后在不违反前项从业限制规定的情况下,确因工作需要从事律师职业或者担任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行政人员的,应当严格执行中***中央组织部的规定和审批程序,并及时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再保留机关的各种待遇。

4、法官退休后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牵线搭桥,充当司法掮客;不得采用隐名代理等方式,规避从业限制规定,违规提供法律服务。

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和国宪法,拥护中国***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6、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其中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者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

7、初任法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法官法》

第三十六条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法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

法官被开除后,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但是作为当事人的监护人或者近亲属代理诉讼或者进行辩护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