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
法制宣传教育,在中国,既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目的在于使一切国家公职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熟悉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养成人人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同违反宪法、法律和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行为作斗争,以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事业的顺利发展。
扩展资料:
从1986年至2000年,全国实施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2001年,中***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法制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2001年以来,我国各地、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网上论坛,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促进了社会和谐。“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正逐步成为我国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权益的有效载体,成为展示中国法治建设成就,树立我国良好法治形象的重要窗口。
参考来源:
百度百科--法制宣传教育
百度百科--全国法制宣传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