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号买卖的律师说法
对于快递员出售单号牟利,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永平律师认为,如果因单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损失,快递员应负刑事责任。“严重损失就是不法分子利用个人信息对信息所有人进行勒索和绑架,甚至杀害;那么泄露信息的人就得承担刑事责任,这在《刑法》中有明确规定。”朱律师说,邮政部门也有相关法规,但在处罚明细上暂无明确规定,一般根据事情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至于防范措施,朱律师表示,快递公司应明确自身的民事责任,如果属下快递员泄露他人信息造成了损失,对外方面,公司应依法进行赔偿;对内方面,快递公司也应该向员工追责,并进行法制教育和处罚。“个人信息遭泄露这方面并非无法可依,缺的就是教育问题。”朱律师说。 对于快递单号私下买卖的行为,有法律界专家表示,如果因单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损失,快递员应负刑事责任。同时,快递公司还应在员工招聘时就加强法制教育,快递行业也应该进行法律宣传。
国家邮政局也下发了《关于严密防范寄递企业及从业人员非法泄露用户使用邮政服务或快递服务信息的通知》,要求各地邮政管理局迅速督促寄递企业认真开展自查,对企业采集用户信息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要逐一排查,发现漏洞与隐患要及时整改。
另外,对寄递企业及从业人员非法泄露用户使用邮政服务或快递服务信息查证属实的,要依照《邮政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