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友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请律师有用吗?

大多数人在遇到亲友被抓后,因为对刑事案件了解甚少,慌慌张张开始四处打听,找人托关系花钱,最后往往是花了很多冤枉钱,所以想要知道该怎么做,就需要先了解刑事案件的流程,在哪个阶段,哪些事情是家属可以做的,哪些事情是不允许的。

一、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的一般流程

1、_不卦谥葱芯辛羰保Τ钟行У摹毒辛糁ぁ罚⒂ο虮痪辛羧顺鍪靖莘_晒娑ǎ辛粲晒不刂葱小9不刂葱芯辛羰保Τ窒丶兑陨瞎不厍┓⒌摹毒辛糁ぁ罚虮痪辛羧顺鍪荆⑿级云涫敌芯辛簟T鹆畋痪辛羧嗽诰辛糁ど锨┟蚋钦隆1痪辛羧司芫┟蚋钦碌模_右宰⒚鳌>辛羰辈怀鍪揪辛糁ぃ蛳刃芯辛粼俨拱炀辛糁ぃ际俏シǖ摹2、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3条的规定,决定拘留的机关在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者外,应在24小时内制作《拘留通知书》,写明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并送达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3、_Φ痹诰辛艉蟮亩男∈币阅诮醒段室谰荨缎淌滤咚戏ā返8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应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审判。若后被无罪释放,被拘留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4、刑事拘留时间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7天,除非经批准逮捕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如下处理:

(1)需要逮捕的,必须应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3)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清主要犯罪事实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继续侦查;

(4)撤销或裁定不予起诉的案件,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