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监督渠道有哪些?

从大的方面讲,有三类: 1、国家机关的监督。作为法律监督主体的国家机关一般指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这三种国家机关在不同国家的法律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完全相同。国家机关的法律监督权限和范围由宪法和法律加以规定,并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国家机关的监督在法律监督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其监督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

2、社会组织。作为法律监督主体的社会组织,一般指政党、政治团体和群众组织。这类监督主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这类主体的监督特点是:①不以国家名义进行;②不具法律效力。

3、人民群众。人民群众作为法律监督的主体,在不同社会制度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有很大的不同。在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是最广泛的监督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