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成本包括哪些内容
从成本发生地点来看,责任成本包括以下两种形式:
1、本责任中心所发生,并且能够为该责任中心所控制和影响的成本;
2、发生在其他部门而应由本责任中心承担的成本。
后者一般是本责任中心承担的成本,即其他部门所提供的材料、半成品的及劳务费用。
从一般的意义上讲,责任成本应该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可预计性。责任中心有办法知道它的发生以及发生什么样的成本;
2、可计量性。责任中心有办法计量这一耗费的大小;
3、可控制性。责任中心完全可以通过自己的行动为来对其加以控制与调节;
4、可考核性。责任中心可以对耗费的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评价与考核。
责任成本和产品成本的区别:
1、计算的原则不同。凡按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把成本归集到各个产品明细账上的叫做产品成本;凡按谁负责,谁承担的原则把成本归集到负责控制成本中心账上的,叫做责任成本;
2、成本的计算对象不同。产品成本是承担客体(产品进行计算);而责任成本是按责任中心计算;
3、两者的目的不同。产品成本是反映和监督产品成本计划的完成情况,实行经济责任制的重要手段;而责任成本则是反映和评价责任预算的执行情况,控制生产耗费,贯彻经济责任制的主要工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