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法律强制儿童劳动吗

英国19世纪初资本主义国家的“工厂立法”,1802年英国议会通过的《学徒的健康与道德法》。之后,法国在1806年制定了工厂法;德国1839年颁布了《普鲁士工厂矿山条例》和限制童工工作时间的法律;瑞士1848年制定了一项限制成年人工作时间的法律。

工厂立法的特点:是保护劳动者的立法。他通过规定公时上限和工资下限以限制资本家的剥削程度。因此,各国学者都认为工厂法是劳动法的起源,并把英国的《学徒健康和道德法》作为劳动法产生的标志。

扩展资料:

17世纪中叶以后,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先后取得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完全占据统治地位,资本主义劳动关系也随着完全确立起来。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剥削与被剥削的雇佣关系。这种新的劳动关系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从18世纪30年代起,英国开始了产业革命,实现了从手工业向机器大工业的过渡。产业革命以后,随着大工业的兴起,资产阶级的势力大大地加强了。他们凭借在政治上的统治地位,进一步强化了对无产阶级的剥削和压迫。

而千百万手工业劳动者,随着机器的广泛采用,被排挤出生产过程,成为失业者,形成庞大的产业后备军。这时资本家已经不再为缺少劳动力而担忧,不必再用法律来强迫工人进厂做工和接受苛刻的工作条件。

百度百科-工厂立法

北京法院网-劳动法的起源——“工厂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