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家属怎么能申请探视
判刑后家属探视不需要申请。
看守所里的未决犯是不容许探监的,除了可以会见律师,不容许接见任何人。在嫌疑人被判刑的情况下不需要家属主动向司法机关申请探视权的,判刑以后会先交付监狱服刑,随后监狱会告知当事人探视的时间、地点及次数。
家属探视要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和户口本,并到相关派出所或公安局开具与服刑人员的关系证明。一般来说只有服刑人员直系亲属允许探监,旁系亲属和朋友除非关系特殊(如为服刑人员狱中消费主要资助人员),一般不得探视。
家属探视要打听具体能探视的时间,服刑人员每月能接受探视次数最多两次,因监狱内设有多个监区,每个监区一般安排周一至周五的某天和家属会见,法定假日另行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九条 辩护人的会见权与通信权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