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公寓负责人侵吞防疫保障物资被查,如何从法律的角度解读其行为?

从法律层面上来解读,这个公寓的负责人行为已经涉嫌了挪用特定款物罪。这个罪名是适用于特定情况下,而此次事件当中的犯罪嫌疑人恰巧符合。

每当某个地区发生自然灾害以及病毒传播时,我国各省份之间总是会相互协作。不仅仅派遣志愿者,同时也会捐赠大量的物资药品。但是总有投机取巧的人在其中谋取暴利,其中就包括侵吞大量捐赠物资的行为。国家为了应对这种行为,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违反法律的人给予严惩。

挪用抗疫物资的行为可耻。

根据网友在网络上的留言,称上海某一地区公益负责人,将其他省份地区专政的抗疫物资私自盗走。并且以较低的价格销售出去获利一百九十万元。公寓负责人的行为在网络上曝光之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讨论,网友们都一致认为这种行为十分可耻。在特殊期间,却还发着国难财士可忍,孰不可忍。

这种行为涉嫌挪用款项罪。

这名负责人的行为,一方面违反了基本的道德准则,另一方面更是违反法律。国家对这种行为定性为挪用款项罪,目前这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警察逮捕,案件正在审理当中。挪用款项罪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并且还会处以一定的罚金。我认为作为一个上海市民,一方面要配合政府的工作,另一方面负责人应当要起到带头作用,而不是趁机发国难财。

相关政府应当要派遣人员监察。

我认为相关政府工作人员应当要及时对抗疫物资进行登记。确保每一份抗疫物资能够及时到达需要的人手中,而不是被某些有心人私自盗走,获取利益。从侧面也可以看出上海市区的政府工作人员没有起到作用,每一份捐赠物资应当在广大市民的视线当中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