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沃金是谁的学生
在德沃金的一生中,主要有两个人对他影响最深:一个是已故的赫伯特·哈特教授,一个是法官伦尼德·汉德。赫伯特·哈特教授可以说是德沃金这匹“千里马”的伯乐,正是赫伯特·哈特发现并将德沃金推上了牛津大学法理学教授教席之位,成为哈特教授法哲学事业的继任者。从此以后,两人之间关于学术观点的争锋直至1992年哈特教授驾鹤西去都未了结,遂成了世界法哲学界之一大憾事。1955年德沃金在英国牛津大学读本科时学习的是哲学,但他想:在牛津除了哲学外,还应当再学点其他的什么,而学习法律是最方便的途径,从此,做哲学家的想法消失了,而将来要做一名律师成了他的希望。在牛津学习期间,德沃金没有直接跟着哈特学习,但巧合的是,就在德沃金在牛津学业即将结束的一年,哈特为了考察学生们的法律学位,要批阅几百份考卷,其中哈特教授对一个来自美国的学生的答卷感到兴奋,他给这个来自于美国的学生的每一张考卷都打了最高分,一个年少的本科生之所以留给哈特教授如此深刻的印象,是因为哈特教授从他的观点中读出了对他成名著作“法律的概念”中观点的潜在挑战,并为此而感到焦虑,令哈特教授焦虑不安的那个学生的名字就叫罗纳德· 德沃金。1956至1957年哈特教授受邀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做为期一年的访问,当时德沃金正好在哈佛法学院学习(1955年为了获得美国法律学位而回到了哈佛学习),哈特教授特别渴望能找到那个让他既欣赏又感焦虑的学生,就在哈特快要结束他的哈佛访学之行时,他与德沃金一起吃了顿饭,当时他们讨论的是德沃金是从事学术教学研究还是法律实践,哈特教授的意见是后者。1957年德沃金从哈佛毕业后,的确选择了法律职业,但他很快就放弃了这一职业,并到耶鲁大学谋得了一份教职。这是后话。哈特教授尽管到1974年才至退休年龄,但在1968年却宣布了自己的退休决定(个中鲜为人知的原因在莱西写的《哈特的一生》中有详尽的解释,有兴趣者可读此书)。哈特教授致信耶鲁的德沃金,询问他对做牛津大学法理学教授一职是否感兴趣。此时的德沃金感到很惊讶,因为这时的他几乎没有发表过作品,还处于默默无闻之中,他更不知道哈特教授如此关注于他。也正是哈特教授的力荐,使年仅38岁的德沃金成了哈特法哲学事业的继任者,从而成就了德沃金乃至西方法哲学事业的辉煌。从中我们也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哈特教授品格之高尚、人格之魔力、事业之执着、学术之宽容的伟大人文情怀。
对德沃金早期职业生涯影响最大的另外一人就是法官伦尼德·汉德。1957年德沃金从哈佛毕业后就到美国纽约第二巡回法院做了当时已年满87年高龄的资深法官汉德的书记员,在法院没人知晓德沃金多少,但有人却知道他是汉德的好书记员。汉德见过的书记员如过江之鲫,但他却给予了德沃金以特别高的赞赏,他在给大法官富兰克福特的一封信中称德沃金是“超过所有法律书记员的法律书记员。”德沃金上班的第一天就与汉德法官做了交谈,他们在同一间办公室办公,汉德对德沃金说:“我不知道我要你做什么,有些法官要他们的书记员写第一份草稿,我不知道你写得如何,我自己写得是相当不错。”汉德告诉他,有些法官要求他的书记员去浏览法律,汉德说:“我要你做什么呢?这样吧,我告诉你我要你做什么,我写,你读,然后你告诉我你的思考;另外,我要到哈佛做演讲,为什么你不告诉我你的想法呢?”汉德法官要做的演讲是关于1954年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在汉德看来,布朗案是一个错误的判决,因为汉德说法官不从事价值判断的事情,价值判断应当留给立法机关去做。德沃金虽然支持汉德法官的关于对宪法的解释保持司法克制的姿态,但是他希望汉德抛弃对布朗案的看法,因为在德沃金看来,如果按照汉德的方法布朗案是错误的判决,那么一定是这一方法有问题。虽然房间里只有他师徒二人,但汉德想避免讨论这一案件。德沃金告诉汉德:“您不能简单地对待这一案件。”德沃金与汉德如此不断地争论,最后德沃金说:“法官,您对布朗判决什么也没说,在您的眼里它一定是错误的。”最终汉德把大法官富兰克福特的意见搬了出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因为大法官与汉德持相似的看法,大法官对布朗案签署了一致判决,他希望汉德法官认可这一判决。汉德与德沃金争论的最后,汉德法官还是在某种程度上采纳了德沃金的观点,但是这不是德沃金所希望得到的结果,因为德沃金是希望汉德放弃他的理论。当然,德沃金的观点对宪法法院审理像布朗案一样的案件而言是完美的、恰当的,因为这种判决是以宽泛的道德原则为基础。德沃金曾说“我虽然不同意他说的一切,但从争辩而言,他是一个非常好的人。”另外,德沃金在“Freedom’s Law”一书中曾提到一件有关他和女朋友茹丝与汉德法官的故事。在他们第一次约会时,德沃金不得不把一份备忘录送交给汉德,他要求茹丝一起去法官家,他向茹丝发誓说:“只需一秒钟的时间。”但是当汉德开门邀请他们进去之后,便给他们斟上了马提尼酒,汉德法官与德沃金的女朋友茹丝就艺术史、汉德的老朋友Bernard Berenson、哈佛学院的现状、最高法院以及其他许多事情畅谈了近两个小时。当德沃金和女朋友茹丝离开汉德家走下石砖台阶的时候,茹丝问德沃金:“要是我常见你的话,我就可以常见到他吗?”德沃金与茹丝于1958年德沃金书记员生涯即将结束时结的婚,那时法律书记员在他们服务期满时将享有一个月的带薪假,于是他向汉德法官请一个月的假。但是,汉德告诉德沃金不能给予假期,虽然汉德法官知道其他法官这么做,但那是纳税人的钱,他认为政府不应该给年轻人付薪假期,他从来没做过,也不打算现在开这个头。在德沃金婚礼那天,汉德送给了德沃金他自己个人的支票,支票数额相当于带薪假期所支付的薪水。给汉德法官做一年的书记员期满后,他面临着两种选择:一是可以做大法官富兰克福特的书记员,二是到Sullivan& Cromwell律师事务所做律师,德沃金选择了后者。但是,过一种学术生活的想法一直吸引着德沃金,最后在耶鲁大学做了教员,教授法律学院基本课程如冲突法和税法。值得一提的是,在耶鲁,德沃金是罗伯特·博克的同事,他们一同教经济理论与法律这一门课程。许多年之后,1987年当里根总统提名博克为大法官时,德沃金则成了他以前同事的反对者,他评论说:罗伯特·博克“根本没有理论,没有保守法学,有的只是以右翼教义支配他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