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改使得顶格处罚60万成历史,这样做的主要好处有哪些?
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修正案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这一修正案涉及资本市场的五个要点。对欺诈发行的,最高刑期由5年提高到15年,对个人的罚款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改为罚款,取消5%的限额,对单位的罚款由非法募集资金的1%-5%提高到20%-1倍。
对于信息披露诈骗罪,修正案将相关责任人员的有期徒刑上限由3年提高到10年,罚金数额由2万元改为20万元,并取消20万元的上限。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键少数人的刑事责任追究。修正案明确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隐瞒相关事项,导致虚假信息披露的行为纳入刑法范围。其次,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的把关职责。
修正案明确将保荐人作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制作虚假证明文件罪的主体,适用该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律师、会计师等中介人员在证券发行和重大资产交易活动中出具虚假证明,情节特别严重的,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与证券法修改保持有效衔接。同时,参照新《证券法》的规定,针对市场新的操纵情况,进一步明确欺诈性交易操纵、哄骗性交易操纵、抢帽子操纵等新的市场操纵行为的刑事责任。
修正案明确将保荐人作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制作虚假证明文件罪的主体,适用该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律师、会计师等中介人员在证券发行和重大资产交易活动中出具虚假证明,情节特别严重的,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与证券法修改保持有效衔接。同时,参照新《证券法》的规定,针对市场新的操纵情况,进一步明确欺诈性交易操纵、哄骗性交易操纵、抢帽子操纵等新的市场操纵行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