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群体事件多发,参公人民员应该怎么处理

(一)弄清情况,明确性质。这是正确处理群体性事件,准确惩治有关犯罪的重要前提。群体性事件参与的人比较多,参与人的情绪比较激动,讲话粗狂,行为粗暴,不听劝告,不服疏导,甚至出现打、砸、烧的违法犯罪行为等,对此要做认真的了解分析,弄清整个情况和事发原因,尔后根据事件的影响大小和危害后果程度来确定事件的性质。一般来说,群体性事件都是因一些诉求得不到满足而引起的,虽然解决问题的方式不正当、不合法,但大部分都是属于民事或者行政纠纷性质,只有极个别的人,极个别的事件,在极少数人的挑拨下,才转为刑事问题、刑事案件。我们在处理时,就应依行政法处理;只有属于刑事性质的问题,才能依据刑法来处理。在处理刑事问题时,也要根据不同的行为性质和法律后果来判别,分清治安处罚、刑事拘留和构成犯罪的法律界线,准确地适用相应的法律法规。既不能把民事、行政纠纷当刑事案件来处理,也不能把本是刑事案件降格为民事、行政纠纷来解决,更不能把治安处罚、刑事拘留的范畴升格为刑事犯罪来追究。要准确判断行为性质和法律后果,严格依法办事,改变事件的性质,随意扩大打击范围,这既不符合严格依法办事,也不符合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但是,对于已造成严重刑事法律后果的极个别组织者、煽动者、肇事者、施暴者等首要分子和引起事件的渎职侵权犯罪,必须果断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坚决予以从重打击。

(二)严格法律标准,准确打击犯罪。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对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时,必须严格把握法律规定的犯罪标准。既要明白罪与非罪的界限,也是弄清此罪与彼罪的区别,确保定性准确。只有掌握基本情况、弄清前因后果、明白危害程度、判断整体性质,才能做到打击到位,处理恰当。对于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后果不大的,通过说服教育方法解决;对于影响大、危害大、后果严重的应依法进行刑事责任追究。对在危害严重的群体事件中起主谋、煽动、带头作用的,要依法从重惩处;对随众起哄闹事的协从者要予以行政处罚;对不明真相参与行动的群众,要进行疏导教育。同时应重视解决诉求问题。对于诉求有理、问题属实的,有关机关和部门要积极依法依规予以解决。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准确打击犯罪,牢固树立法律权威,才能震慑犯罪,有效地遏制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端正执法作风,防止激化矛盾。加强执法队伍的组织、纪律、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是新时期政法机关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打击犯罪的客观要求。在执法过程中要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纪律、依法执勤、文明办事、讲究政策和斗争策略,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执法的灵活性,实现工作方法的策略性,保持执法队伍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使执法队伍真正成为人民信任和拥护,能够统一指挥,能够应付各种重大突发事件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四)强化责任意识,追究渎职行为。在处理群体性事件过程中,一方面要求用法律的眼光去审视事件的本身,另一方面也要求用法律的眼光去审视处理主体。少数群体性事件,特别是性质较为严重的群体性事件往往与初始处理的不恰当、不到位、不准确有着直接的联系。这其中有处理主体的能力水平问题,责任感和事业心的问题,也有失职渎职的问题。于对渎职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坚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一定要依照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强化初始处理主体的责任意识,有利于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达到防止和减少重大恶性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