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债务纠纷官司
法律分析:打官司具体时间与案情复杂程序、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的证明力、辩护人代理辩护水平等因素均有关系。一般而言,受理民事案件后,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7日内立案,立案后5天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发送原告。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委托调查的,还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调查期限不超过30日。准备就绪后,开庭审理,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不服的,还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委托外地人民法院调查。
委托调查,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和要求。受委托人民法院可以主动补充调查。
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完成调查。因故不能完成的,应当在上述期限内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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