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个人主义的起源
近代人称西方为“个人主义”,其实中国人亦同是个人主义。个人乃人群之本源,使无个人,又何得有群?
但中国与西方之个人主义乃大有分别。西方偏重物质方面,故其所谓个人,乃以“身体”为本。中国偏重精神方面,故其所谓个人,乃以“心性”为本。此乃其大别所在。
故中国人不称个人,而称为“己”,乃谓一切道义责任全在“己”。故“为己之道”、“为己之学”,实即中国之个人主义。
“己”由父母来,非父母,何来有己?故中国人道最重孝。然生必老而死,非有子女,则己之生命即断绝。因有子女,己之生命乃得持续不断,故中国人又重慈。有夫妇,乃得生子女,故中国人又重夫妇和爱之道。“爱”与“慈”与“孝”,乃中国伦常大道之本。其本在己之一“心”,此即可谓中国人之“个人主义”。实即与“大群主义”无异致。
故中国人之伦理,由“夫妇”乃有父母子女,又得有兄弟姊妹。有“个人”而成家成群。我之子女,又与人之子女配为婚姻,成为夫妇。于是而中国之家乃有内外之分。“家”之扩大为“氏族”,再由氏族扩大而为“邦国”。故古之国,皆以氏族成,如陶唐氏、有虞氏、夏后氏皆是。再由诸国推尊一天子,于是而成为“天下”。凡天下之人类,乃得和合成为一大群,而相安以为生。由个人而至于天下,此乃中国文化理想之极致。
《大学》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德”在一己之内心。其心能爱人,爱及天下,此曰“亲民”。天下无不在彼我相爱中,乃为“至善”,而大道即止于此。天下人***尊一天子,以成为其一天下。即如一身之五官四肢,***尊一心,此即为人道之至善,即止于此,不复可进。故《大学》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本则在于“正心”“诚意”。但此心、意之达于身、家、国、天下,其间必有“知”。而所知则必格于物。
此所谓物,非指自然物质言,乃指一“目标准则”言。如射,必有一目标,即称为物。子女之孝,父母即为之物,即其目标。孝道得中,故曰:“致知在格物。”五伦各有一对象,格物者,即到达此对象。故知亦有宾有主,此即谓之“礼”。中国人言德,如孝、弟、忠、信,皆有一“对象”。人心一切之知,亦各有一对象。如孝,其对象即父母。求真知父母,乃能真知己心之孝,故格物乃能致知。非真知父母,真知孝,即不格于物。中国人道理乃如此。
故中国人之个人主义,必知“彼”“我”同是一人;盈天下之大群,亦同是一人。人与人相处,必互有其道。故中国之个人主义,即“平天下”之道,贵在己之能尽其“心”。傥能人各尽其心,即尽达此标准,则天下大同而达于太平之境矣。
西方人之个人主义则不然。西方人当主性恶论,其所谓人,乃指其“身”言,不指其心言。人身同是一物,故西方又可有个人主义达于“唯物论”。盈天下皆是物,人与人亦如物与物。彼我无情,乃惟有以法治,无中国人“仁道”与“礼教”之观念。其哲学思维,亦必以唯物论为主。即为唯心论,亦谓心以为然,乃属知识,非关情感。故西方哲学亦“尚智”而“非仁”。此乃中西思想之大不同大相异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