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弟弟在山东省威海市经营捕捞船,今年6月份购买了两艘捕捞船。2009年9月2日出海捕捞作

问:律师您好,我弟弟在山东省威海市经营捕捞船,今年6月份购买了两艘捕捞船。2009年9月2日出海捕捞作业时其中一艘发生非人为原因沉船事故,向保险公司理赔。9月初他把另一艘船专卖他人,其后该船又发生非人为原因沉船事故。由于转卖他人的第二艘船并没有过户,而且我弟弟又办理过第一艘沉船的保险理赔(保险公司至今尚未赔付),固买船人与我弟弟商议***同办理保险理赔,并协商如得到理赔后1/3保险金给我弟弟。第二艘船作业时当时的船长没有船长证,买船人与我弟弟怕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就在申请理赔时用另一个有船长证的人假冒该船船长递交材料。现我弟弟被举报,公安机关已把我弟弟和买船人以涉嫌诈骗罪名刑事拘留16天,请问我弟弟的行为是否真的构成诈骗罪或者诈骗未遂?如果定罪的话量刑会怎样?(当时两艘船的保险金额分别为每艘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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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对非法集资罪的认定,依照以下几个方面:集资诈骗罪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即犯罪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将非法聚集的资金据为己有的目的。集资诈骗罪客观上必须有非法集资的行为。所谓集资,是指自然人或者法人为实现某种目的而募集资金或者集中资金的行为。我国《刑法》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对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对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于这类犯罪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从实际发生的案例来看,诈骗的数额一般都很大,有的数额在百万元、千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达到数亿元、数十亿元。那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集资罪,你可以去检察院起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