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无常治,无常乱;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

国无常治,又无常乱,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王符《潜夫论?述赦》

国家没有永远的治,也没有永远的乱。法令能够正常施行,国家就保有秩序;法令松驰无力,国家势必陷入动乱。

“文革”时期,无法无天,天下大乱,我国是有过惨痛教训的,必须记取。法治兴,则国兴,这是历史已经证明、现实正在证明、将来件将继续证明的真理性认识。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当代中国的发展进步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对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当前,我们必须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从法治上为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光明前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