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三人一起出去钓鱼其中一人出事故死亡另外两人负什么法律责任
三人钓鱼,一人事故死亡,事故情形很多,故意溺水等,另外两个同事有过错必须承担赔偿责任,无过错依据民法通则适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六条 归责原则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释义:第六章过错责任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要件,并以过错作为确定责任范围的依据,无过错则无责任。无过错责任则不要求行为人有主观过错,依据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