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是否存在抄袭这一说法。怎么明确它的否定观点?

文学当然存在抄袭的现象。

部分网上资料摘抄: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陆君秀律师曾专门研究过“著作权法”,她认为,很难从文字数量上界定是否抄袭,“著作权法”里没有规定,抄多少个字就算剽窃,而且具体的个案要具体分析。而说到作者的独创性,如果他只是一个灵感,一个想法,还没有形成作品,那么这种创意肯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创意只有在成为作品之后才谈得上著作权。

侵权案例:

2006年,法院认定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对庄羽的《圈里圈外》整体上构成抄袭,判决郭敬明与春风文艺出版社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并停止《梦里花落知多少》的出版销售行为。

2008年,曾获第四届全球华人少年美文大赛“少年美文杰出奖”、“文学少年之星”等称号的高二女生姚牧云被曝多篇文章多处抄袭白先勇、玛格丽特·杜拉斯等中外名家的作品及网络作品,被网友称为“姚抄抄”。

2009年,曾入选“首届中国网络原创作家风云榜”的宁波籍女写手vivibear(张薇薇),被网友曝光抄袭近200位作者的200余篇作品,被称为“极品抄袭女王事件”。张薇薇已经出版的书《寻龙记》中被指出至少13处涉嫌抄袭《明朝那些事儿》。据网友指出,56万余字的《寻》系列有10万余字涉嫌抄袭。

未构成侵权案例:

《达·芬奇密码》涉嫌侵权,起因是因为《圣血与圣杯》的作者认为丹·布朗作品中的构想“耶稣有后裔,结婚并生有一女,其血脉千百年来绵延不绝并一直受到圣殿骑士等秘密团体的保护”,是他首先提出的。但是,《达·芬奇密码》的出版商兰多姆出版公司(兰登书屋)的律师约翰·鲍德温在法庭陈述中表示,原告所提的构想属于一般性的想法,不受版权保护,而且原告迈克尔·贝金特和理查德·莱在非小说类著作《圣血和圣杯》中提出的想法也并非他们原创。今年4月初,该案宣判,《达·芬奇密码》涉嫌侵权说法不成立。伦敦高等法院的法官皮特·史密斯在法庭上说,布朗的《达·芬奇密码》确实有少部分内容“复制”了1982年出版的《圣血和圣杯》,但“复制”的数量并没有达到对《圣血和圣杯》著作权侵犯的程度:“即使是‘复制’了《圣血和圣杯》的中心议题,它也只是很浅层次地‘提取’,可以看得出作者对版权法还是相当尊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