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法和经济法各自的就业方向?
民商法的主要范围包括民法(包括物权法、合同法、侵权法、亲属法等等)和商法(包括票据法、破产法、公司法、证券法)等等。
从公司企业的生产经营到个人的日常生活,民商法无处不在。
从工作适应性的角度讲,民商法专业的适应性范围是最广的,从它涉及的法律部门就能一目了然。
经济法学是一个几乎说不清它的专业范围的专业。
如果从严格意义上讲,经济法的范围应该是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等。
如果从这个范围来考察,经济法专业的工作适应性其实非常狭窄。
但目前大多数经济法专业的学生其实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了本属于民商法的商法领域,比如证券法、公司法、票据法等等,经济法几乎成了挂羊头卖狗肉的专业。
而许多公司企业又望文生义,觉得“经济法”听上去似乎更符合企业需要,所以虽然大部分民商法专业的学生对经济法专业多有不屑,但经济法专业的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其实比民商法专业的学生有过之而无不及。
扩展资料:
民商法是指民法与商法。
关于民法和商法的关系,有两种体例:一是民商合一,一是民商分立。
所谓民商合一,是指民法包含商法,是商法的母法,并指导和统帅商法,而商法是民法的子法或者特别法。如瑞士、意大利等国;
所谓民商分立,是指民法与商法属两个并存的独立的部门法,通常在民法典以外还制定了商法典,如法国、德国等国。
我国尚未就属于何种体例作出明确说明,但根据我国现今要求和现代民法发展趋势,我国应采取民商合一体例。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
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
要从以下三点把握这个概念:
(一)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经济法调整的是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