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60岁户籍老人新规

凡在深圳市居住,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包含港澳台老年人),凭本人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享受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和轨道交通(限普通车厢)。

敬老优惠待遇内容如下:

(一)免费进入全市各公园;

(二)免费进入我市政府投资建设各旅游景区,鼓励社会投资建设旅游景区对老年人实行优惠或免费;

(三)免费进入全市各公***文化场所(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图书馆等);

(四)免费或优惠使用全市公***体育场馆(含公立学校体育场馆),其中收费项目应面向老年人设立免费或优惠的时段和区域,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遵从经营场所对参加人员的身体要求和相关限制;以上场所有重要活动时除外。

(五)免费使用全市各公厕;

(六)在全市各医疗机构看病,享受优先窗口和通道服务;

(七)积极引导律师向有需要的老年人优先提供法律服务,收费项目对老年人实行优惠;优先向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公证费。对于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需要提起诉讼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的老年人,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法律援助机构优先给予免费法律援助;

(八)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和轨道交通(限普通车厢)。

深圳老年人优待证办理须知:

一、申请条件

1、女性年满60-64周岁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蓝色《深圳市敬老优待证》;

2、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论性别,可申请办理黄色《深圳市敬老优待证》;

3、非深圳市户籍,居住在深圳,年满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论性别,可按规定申请办理黄色《深圳

市暂住老年人免费乘车证》;

4、办证对象暂不包括港澳台人士及外国人。

二、办理所需材料

深户申请办理《深圳市敬老优待证》提交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深户申请办理《深圳市暂住老年人免费乘车证》提交以下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信息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数码照相回执(办理敬老优待证、免费乘车证用)。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第十六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按照就近便利、安全优质、价格合理的原则,为老年人提供下列服务:

(一)日间托养、助餐、助浴、助洁、助行、代缴代购等;

(二)居家护理、健康体检、健康管理、医疗康复、安宁疗护等;

(三)关怀访视、心理咨询、情绪疏导等;

(四)教育培训、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养生等;

(五)安全指导、应急救助等;

(六)法律咨询、识骗防骗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

第四十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老年人提供下列基本养老公***服务:

(一)为本市户籍特困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疾病治疗以及照料护理等服务;

(二)为本市户籍低收入等困难家庭老年人提供经济困难补贴、居家养老服务、无障碍改造、巡访关爱等服务;

(三)普惠型的高龄津贴、老年健康管理、老年健康促进、老年文化活动、老年教育、老年人家庭照护者照护技能培训等服务;

(四)老年人生活服务优待、法律援助等服务;

(五)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养老公***服务。

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发布基本养老公***服务清单,明确基本养老公***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服务标准和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