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公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依据为:1.《中华人民***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可见“开除”也是最高的行政处分。

2.《中华人民***和国行政监察法》第二十四条则规定,“违反行政纪律,依法应当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的”,监察机关“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含义: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企业、事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开除公职的详细程序:

1、单位召开会议,作出决议开除公职。

2、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具体开除公职手续。

3、将被开除公职人员的档案及时转移到相关的劳动或人才市场。

开除公职的处理结果:

给予国家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当报上级机关备案。

参考资料

百度.百度知道[引用时间2018-4-11]

百度.百度百科[引用时间2018-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