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熊猫和人的法律问题?
需要负法律责任与否,要看具体情况。
这在刑法上属于紧急避险。根据我国《刑法》第21条的规定,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熊猫威胁人身安全,为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不受威胁,而杀伤熊猫,属于紧急避险。熊猫属于特定人的动物,即国家保护动物,所以构成紧急避险。
我国《刑法》第21条,第2款规定∶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所以如果本可以不杀伤熊猫脱离危险,而打伤熊猫,幸福法律责任,否则不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