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考试重点

2018银行从业考试《个人贷款》第三章考点:全流程管理原则

导读

全流程管理原则

全流程贷款管理强调将有效的信贷风险管理行为贯穿到贷款生命周期中的每一个环节。强化贷款的全流程管理,可以推动银行个人贷款管理模式由粗放化向精细化的转变,有助于改善个人贷款的质量,提高贷款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信贷管理不能仅大致地分为贷前管理、贷中管理和贷后管理三个环节,这种划分难以对信贷管理中的具体问题采取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措施,也难以对贷款使用实施有效的管控。贷款人要从加强贷款全流程管理的思路出发,将贷款过程管理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分解,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则将各环节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

诚信申贷原则

诚信申贷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按照贷款人要求的具体方式和内容提供贷款申请材料,并且承诺所提供材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二是借款人应证明其信用记录良好、贷款用途和还款来源明确合法等。贷款申请人应秉承诚实守信原则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贷材料,这有助于从立法的角度保护贷款人的权益,从而使贷款人能够更有效地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做好贷款准人工作,在贷款的首个环节防范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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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资格考试:个人贷款管理原则

第一节个人贷款管理原则

一、全流程管理原则

全流程贷款管理强调将有效的信贷风险管理行为贯穿到贷款生命周期中的每一个环节。

信贷管理不能仅大致地分为贷前管理、贷中管理和贷后管理三个环节,贷款人要从加强贷款全流程管理的思路出发,将贷款过程管理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分解,按照有效制衡的原则将各环节职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岗位,并建立明确的问责机制。

二、诚信申贷原则

诚信申贷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按照贷款人要求的具体方式和内容提供贷款申请材料,并且承诺所提供材料是真实、完整、有效的;二是借款人应证明其信用记录良好、贷款用途和还款来源明确合法等。

贷款申请人应秉承诚实守信原则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申贷材料。

三、协议承诺原则

协议承诺原则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应与借款人乃至其他相关各方通过签订完备的贷款合同等协议文件,规范各方有关行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调整各方法律关系,明确各方法律责任。

协议承诺原则一方面要求贷款人在合同等协议文件中清晰规定自身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要求客户签订并承诺一系列事项,依靠法律来约束客户的行为。

四、贷放分控原则

贷放分控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作为两个独立的业务环节,分别进行管理和控制,以达到降低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目的。贷放分控的要义是贷款审批通过不等于放款。

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贷款发放部门或岗位,负责审核各项放款前提条件及确认贷款资金用途。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审核支付申请的信息是否与商务合同相符;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交的贷款支付要素进行确认。

五、实贷实付原则

实贷实付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有效贷款需求,主要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的借款人交易对象的过程。实贷实付原则的关键是让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

实贷实付为全流程管理和协议承诺提供了操作的抓手和依据,有助于贷款人防范信用风险和法律风险。

六、贷后管理原则

贷后管理是指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以后所开展的信贷风险管理工作。贷后管理原则的主要内容是:监督贷款资金按用途使用;对借款人账户进行监控;强调借款合同的相关约定对贷后管理工作的指导性和约束性;明确贷款人按照监管要求进行贷后管理的法律责任。

贷款利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执行国家的利率政策,规范和加强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开发银行)利率管理,根据国家有关金融政策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民币存贷款利率(以下简称利率)管理指开发银行人民币存款、贷款利率的确定、执行、调整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法定利率指人民银行发布的存贷款利率。

第二章利率管理的职责、分工

第四条开发银行总行综合计划局是开发银行主管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工作的职能部门,履行下列利率管理职责:

(1)根据国家利率政策、法规,制定本行利率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法定利率和有关利率规定,提出开发银行存贷款利率种类、档次、水平和浮动幅度以及计结息规定的执行意见;根据人民银行有关利率调整文件或政策,及时提出开发银行利率调整方案。

(3)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利率政策,及时转发人民银行的利率文件,负责开发银行利率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处理利率执行中的有关事项及问题。

(4)监督、检查分支机构执行国家利率政策及本行利率管理规定情况,指导分支机构的利率管理工作。对利率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负责向人民银行报告、反映。

第五条分行计划部门是分行主管利率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按总行的要求履行下列利率管理职责:

(1)在分行辖区内,组织实施国家利率政策和总行有关利率管理规定。

(2)宣传国家利率政策,及时发送总行的利率文件,负责辖区内利率执行中有关事项的协调工作。

(3)监督、检查辖区内执行利率政策情况。对利率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总行报告、反映。

第六条总行财会局负责根据人民银行和开发银行有关利率文件,制定开发银行计息、结息的会计核算规定,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总行法律事务局负责根据开发银行利率文件规定,确定开发银行有关合同文本的利率条款。

第八条总行信贷管理局负责根据开发银行利率文件规定,审核开发银行借款合同文本中借款利率、展期利率、罚息等条款是否合规、正确;审批分行上报的有关利率下浮和提前还款的项目。

第九条分行信贷部门具体执行开发银行有关利率政策,负责按开发银行利率文件规定的利率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中要按有关规定列明贷款种类、利率档次以及逾期、挪用贷款等罚息条款;对需要计收的罚息或贷款展期,应及时通知财会部门;在利率调整后负责将本行新的利率表送达各借款人;在每次贷款执行新利率后,负责通知相应借款人。

第十条总行财会局、法律事务局、信贷管理局在系统内下发有关利率文件和规定,需会签综合计划局。

第十一条开发银行存贷款利率问题由综合计划局负责解释;总行财会局、法律事务局、信贷管理局在管理工作中制定的相关利率规定由各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总行综合计划局设专职利率管理人员,各分行计划部门要指定专人管理利率。

第三章存款利率及结息

第十三条开发银行单位存款按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实行两种利率。定期存款利率的期限档次执行人民银行的《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开发银行单位活期存款实行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

第十五条单位活期存款按结息日或清户日挂牌公告的利率计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第十六条单位定期存款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利率计息,利随本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单位定期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和结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其余部分按原利率计息。单位定期存款到期不取,逾期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十七条保证金存款按单位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十八条划缴人民银行的财政存款一律不计息;不划缴的部分按单位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四章贷款利率及结息

第十九条开发银行贷款按短期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和中长期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分别执行不同利率水平。

第二十条短期贷款(包括设备储备贷款及其他短期贷款)按借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借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借款合同利率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第二十一条中长期贷款(包括固定资产软贷款、硬贷款及专项贷款)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贷款(含贷款合同生效日起1年内分笔拨付的所有资金)根据借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借款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每满1年后(分笔拨付的以第一笔贷款的发放日为准),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

第二十二条专项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规定的法定贷款利率执行。

第二十三条软贷款利率根据需要分行业设立不同档次。软贷款利率水平由开发银行提出建议,报人民银行批准后发布执行。

第二十四条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借款合同利率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二十五条贷款展期,期限累计计算,累计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自展期日起,按展期日挂牌的同档次利率计息;达不到新的期限档次时,按展期日的原档次利率计息。

第二十六条逾期贷款或挤占挪用贷款,从逾期或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遇罚息利率调整分段计息。对贷款逾期或挪用期间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季计收复利。如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应择其重,不能并处。

第二十七条贷款利率浮动的管理。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开发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不得上浮,但可以下浮,下浮最大幅度按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开发银行对有关行业和借款企业下浮贷款利率的标准由总行另行规定。中长期贷款和总行审批的设备储备贷款利率下浮的项目和水平由总行负责审批,审批程序与贷款项目评审和批准过程同时进行;分行授权额度内的设备储备贷款利率下浮的项目和水平由分行提出申请,报总行信贷局会签综合计划局审批。

第二十八条贷款提前还款的收息规定。对违反借款合同有关规定,开发银行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的,贷款利息按借款合同利率计算到提前还款日止。对借款人主动要求提前归还贷款的,经开发银行同意后,除支付按借款合同利率计算到提前还款日的利息外,借款人还应补偿因提前还款对开发银行造成的损失。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总行定期对利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国家利率政策,擅自提高或降低存贷款利率,违反本办法,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的机构和责任人,总行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本办法未作规定,而人民银行有相应规定的,按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总行综合计划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国家开发银行利率管理暂行规定》(开行综计〔1996〕47号)相应废止。

2018银行从业考试《个人贷款》第三章考点:协议承诺原则

导读

协议承诺原则

协议承诺原则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应与借款人乃至其他相关各方通过签订完备的贷款合同等协议文件,规范各方有关行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调整各方法律关系,明确各方法律责任。

整体来看,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对贷款合同的管理能力和水平差强人意,由此导致了许多合同和贷款损失。协议承诺原则通过强调合同的完备性、承诺的法律化乃至管理的系统化,弥补过去贷款合同的不足。协议承诺原则一方面要求贷款人在合同等协议文件中清晰规定自身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要求客户签订并承诺一系列事项,依靠法律来约束客户的行为。一旦违约事项发生,则能够切实保护贷款人的权益。

贷放分控原则

贷放分控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将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作为两个独立的业务环节,分别进行管理和控制,以达到降低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目的。贷放分控的要义是贷款审批通过不等于放款。

推行贷放分控,一方面可以加强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防范操作风险;另一方面可以践行全流程管理的理念,建设流程银行,提高专业化操作水平,强调各部门和岗位之间的有效制约,避免前台部门权力过于集中。

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贷款发放部门或岗位,负责审核各项放款前提条件及确认贷款资金用途。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的,贷款人应审核支付申请的信息是否与商务合同相符;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交的贷款支付要素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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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考试都要考些什么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考情是比较稳定的,春招和秋招笔试考察的内容相似,每年邮政储蓄银行校园招聘笔试考察的内容为:通用就业素质测评(EPI)、英语、综合知识和性格测试,其中,性格测试是不计入总分的,只作为面试官的参考依据。

以下是近几年邮储银行笔试的时长和依据,考生可以作为参考了解一下。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考情重点说明: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历年的笔试题目均为单选题。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EPI部分理科的比重较低(文科61.5%、理科38.5%)。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笔试中会明确将综合知识部分划分为金融、经济、财会、法律、管理、信息科技、邮储特色知识、时事政治8个学科,每个学科的考查题量均在6~10之间。

2018银行从业考试《个人贷款》第七章考点:个人抵押授信贷款的含义

导读

个人抵押授信贷款的含义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法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个人抵押授信贷款是指借款人将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的物业抵押给银行,银行按抵押物评估值的一定比率为依据,设定个人最高授信额度的贷款。个人抵押授信贷款的抵押物一般为借款申请人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名下的拥有房屋所有权且产权处于自由权利状态下的住房或商用房。

个人抵押授信贷款的特点

1.先授信,后用信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办理个人抵押授信贷款手续,取得授信额度后,借款人方可使用贷款。

2.一次授信,循环使用

借款人只需要一次性地向银行申请办理个人抵押授信贷款手续,取得授信额度后,便可以在有效期(一般为1年内)和贷款额度内循环使用。个人抵押授信贷款提供了一个有明确授信额度的循环信贷账户,借款人可使用部分或全部额度,一旦已经使用的余额得到偿还,该信用额度又可以恢复使用。

3.贷款用途综合

个人抵押授信贷款没有明确指定使用用途,其使用用途比较综合,个人只要能够提供贷款使用用途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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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考试重点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