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的法律规定

排除妨害的法律规定:如果对方涉嫌妨害物权或者有可能会妨害物权,权利人可以请求对方排除妨害,排除妨害属于比较常见的一种民事责任的表现形式。

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不法阻碍或妨害时,有权请求加害人或排除或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排除;以保障权利正常行使的措施。妨碍他人行使民事权利或者享有民事权益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请求权的诉讼流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对方的一些行为有可能会给个人的人身安全或财产造成损害对方,当然有排除妨害的法定义务,对方拒绝排除妨碍的,尽管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权利人也应该在知道权利受损后尽快处理,否则证据灭失的法律风险是由权利人自行承担的。

综上所述,排除妨害请求的目的是消除对物权的障碍或侵害,使物权恢复圆满状态。危险是指相对人对已知物将来必然造成妨害或损害的行为或者设施状态。危险是可以合理预见而不是主观臆测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百九十七条

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方法以及中止、中断的事由由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无效。

当事人对诉讼时效利益的预先放弃无效。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