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队长怎么选的

由群众投票产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选举法》

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条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