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办法
法律分析:为落实执法办案责任制,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和国人民警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
第三条 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应当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错与处罚相适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督察、人事、法制以及执法办案等部门应当各负其责、互相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