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举出一个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作为第三人的例子吗?
对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对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前者在诉讼中的地位相当于原告;后者在诉讼中的地位依附于所支持的一方。前者有独立的请求,既不同意原告也不同意被告的请求;后者无独立的请求,致使支持关系起利益的一方的主张。比如说小王与大王因为遗产纠纷上诉到法院,同有继承关系的兄弟中王就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而被继承人的债务人小张参加诉讼就是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率,他只能承担诉讼义务,对诉讼标的遗产没有独立的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