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合同在东莞上班老板炒掉你怎么办?

解决方法1,很早知道你会被裁员,比如提前2周,你就申请长期病假,先请假20天,视情况判断要不要再回来待几天看看,然后继续请假1-6个月甚至更长。这期间对于公司发生的事情和组织动态,得安排好一两个要好的同事帮你做内应。

这里注意下,采用这招的前提是领导帮助你,审批你请假申请的领导,是你自己的人。你别直接领导要辞退你,你还请假,这样TA大概率是不批你的假期的,直接当作你矿工处理。

一定要请病假,这样领导不同意时,你可以找更大的领导或者人事总监去协调,身体原因,最终逼着TA给你批准病假。

2,事先不知道,突然被领导通知今天离职。这种情况说烂了,部门领导是无法辞退员工的,你是人事部门通过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招进来,安排在具体部门内工作的,你的部门领导也就是顶头上司,只有你的工作业务指导和监督权力,此人没有人事方面的招聘和解约权力。

也就是,部门领导让你走,他是越权了,他并没有这个权力,他所拥有的只是将你退回人事部的权利。人事部可以给你安排其他岗位,或者决定辞退你,跟你解约,解约需要根据劳动法给定适当的经济补偿。

有些人是外包合同,你的领导就更没有辞退你的权力了,TA只能通知他们人事部说你不符合该岗位的要求,HR可以将你安排去其他岗位,或者将你退回你的外包公司,外包公司的HR继续跟领导商量,是将你安排到其他业主的某个岗位,还是就是来外包公司上班,还是跟你接触协议,赔偿金也是外包公司发给你。

这句话“请让HR来找我谈”,很多人不懂,直接听了部门领导的话就自己主动去找人事办理了离职手续,当天走人,一分钱赔偿没有。

最显而易见的是,跟HR谈赔偿前,你先要等到她来找你谈。然后,你的第一诉求也是请她给你安排或者介绍其他部门的在招岗位,也就是先尝试下《如何内部转岗?》。

大公司肯定有在招岗位,一旦HR牵线搭桥让你或者你主动联系到招人部门领导,你就有了变辞退为转岗的机会。这“转岗”是优先于“谈赔偿”的。

3,辞退你的领导早于你先跟HR达成了辞退你的一致性意见,此时你要做的自然是争取赔偿。但最大的难点是,HR和部门领导辞退你的理由是“工作不能胜任”,你该如何应对。

这里就要看你处于什么时候,你来了超过半年甚至更久,早就过了试用期了,这个“能力不能胜任”就不是一个合适的辞退理由了。你申请仲裁或者诉讼,公司大概率是败诉的。

小公司经常用这一招,你都正式员工了,他说你能力不符合要求。比较恶心的就是最近的恒大公司,这家是个大型私企,已经逼着我们多个群友离职了。

先给你降薪30%,或者转往其他“偏远”的分公司。经过这第一轮,大概率会有一半员工自己主动离职。

剩下的委曲求全接受了降薪和去子公司的人,过2个月他们继续让你降薪一半,并转到业务部门去,“低薪+提成”,也就是继续降薪一半。

一旦你同意,他们就逼着你签订之前合同的解约协议,并用一家新公司跟你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当作你是刚刚从外面招的新员工。假如你发起仲裁和诉讼,就以你作为新员工能力不能胜任为由将你辞了,一分钱赔偿没有。即使你胜诉了,那也是顶多低薪下的半个月赔偿金给你,因为你还处于试用期。

以上比较恶心,我们还有当初大学校招进了恒大的,都待了5年多了,还被如此PUA了,说你“能力不能胜任工作”,逼着你走,一分钱赔偿不愿意给。

大家记住,无论大公司小公司,如果你入职年数超过1年半,尽量要到n+1赔偿金,因为这就是3个月工资,足够可以抵消“背景调查时前公司说我坏话”的消极影响。

当然也是先礼后兵,先跟公司友好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软中带硬,并透露你的叔叔是工商局长、舅舅是国土局科长、表哥在当地消防部门、堂哥在税务局、亲姐姐是法官、表姐是律师等等,通知公司老板,并营造一种你不是软柿子的氛围。

4,协商类似外交,外交不成则拨打12348法律援助,看如何进行法律渠道维权。

5,没得到解决方法,则拨打12345寻求市民热线帮助。

6,市民热线的帮助,如果还不解决问题,你就同时申请当地劳动委的仲裁。

7,仲裁没解决问题,或者你不服,赔偿金的金额也不小,则可以自己发起对公司的诉讼,或者先请律师发个律师函给你们公司并委托律师开始诉讼。

8,以上期间,公司给你的任何解约协议、辞退通知、业绩考核结果确认表等等,都不要签字,你照常上班,包括你直接领导发的让你走人的邮件、说的话,都是一个屁,不用理会。

去找你们公司财务,或者老板询问不发工资原因,这个时候记得录音留证据,最好是能和解,达成***识。如果耍赖不给 这个也是证据,收集在这个公司上班的证据之后,去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公司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赔偿,每年两个月的工资。正常搬迁,不合理的,协商赔偿,不同意就是报劳动局

大家在体制外的,随时准备战斗,这种保住职业连贯性、学会跳槽方法、知道如何结束一份工作的技能,是我们体制外打工者必备的技能之一,尽管这是大多数地方故意不讲的关键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