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物权。
承包经营权就是承包人因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余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特征:
1、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2、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3、承包经营权是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余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权利;
4、承包经营权是有一定期限的权利。
综上所述, 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为物权规范,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以物权性质的救济手段,将最大限度地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