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管新规六大要点
资管新规六大要点如下:
1、明确债转股资产标准。债转股投资计划应当主要投资于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包括以实现市场化债转股为目的的债权、可转换债券、债转股专项债券、普通股、优先股、债转优先股等资产;
2、明确收益率情况。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投资者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
3、明确合格投资者标准。自然人方面,具有4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8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60万元。法人方面,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的法人单位。同时强调,合格投资者投资单只债转股投资计划的金额不低于300万元。此外,自然人投资者参与认购的债转股投资计划,不得以银行不良债权为投资标的;
4、投资准入说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资金、合法筹集或管理的专项用于市场化债转股的资金投资本公司或其他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作为管理人的债转股投资计划,但不得使用受托管理的资金投资本公司债转股投资计划。此外,保险资金、养老金等可以依法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且其他投资者可以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债转股投资计划;
5、投资范围说明。债转股投资计划可以投资单笔市场化债转股资产,也可以采用资产组合方式进行投资。资产组合投资中,市场化债转股资产原则上不低于债转股投资计划资产的60%;
6、关于交易转让说明。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下称登记机构)以及中国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场所和方式,向合格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债转股投资计划份额。
法律法规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第八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设总裁1人、副总裁若干人。总裁、副总裁由国务院任命。总裁对外代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行使职权,负责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管理。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须经中国人民银行审查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