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准化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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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规范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活动,提升我公司的整体安全水平,采用系统化的思想,实现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
2 范围
本管理手册适用于我公司的生产、经营与储存过程的全部活动。
3 术语
3.1化学品
是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3.2危险化学品
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3.3风险评价
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在可容忍的全过程。
3.4重大危险源
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5安全标准化
是指具有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规定的标准,始终处于安全生产的良好状态。
3.6关键装置
是指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工艺操作的生产装置。
3.7重点部位
是指制造、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场所,以及可能形成爆炸、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码头、油库、仓库等,及对关键装置安全生产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
3.8 资源
是指实施安全标准化所需的人力、财力、设施、技术和方法等。
3.9 相关方
关注企业安全行为或受其安全行为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4 管理要素
4.1 领导与责任
4.1.1 领导
公司总经理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必须实施安全标准化管理,推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原则,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树立正确的行为榜样。各级管理人员带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从业人员负有履行正确的安全生产义务。
4.1.2 方针目标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科学管理;和谐自律,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目标:追求最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
目标分解:1、无重大火灾、爆炸、伤亡及多人中毒事故;
2、月千人负伤率小于1‰;
3、隐患整改率大于或等于95%;
4、安全设施、设备完好率大于或等于95%。
上述安全生产方针与公司的其他方针和目标具有同等的重要性;
按照方针目标的要求,公司与各车间部门及员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车间部门制定详细安全工作规划或计划,以保证安全方针目标的有效完成,并定期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4.1.3 机构设置
公司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各生产车间及各职能部门的第一责任人为组员,并由此构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日常的具体工作由安全环保科负责实施。
公司设置有安全环保科,具体负责公司的安全环保工作,科内有专职安全员两名,均通过南通市安监局的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学习,掌握和提高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利用一切机会参加市安全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4.1.4职责
4.1.4.1生产管理部、生产计划科
a) 在管生产的同时, 认真管好安全工作, 并在本职范围内对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b) 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 组织安排生产, 不得违章指挥。
c) 在调度生产的同时, 首先考虑安全生产, 在调度会上生产安全同时布置、总结、分析、检查。
d) 严格按设计规定制订、修改岗位操作法、工艺指标, 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如要改变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e) 加强对生产操作工的技术培训教育考核, 组织技术练兵活动, 严格工艺操作纪律, 搞好安全生产。
f) 负责操作事故的管理, 按“四不放过”原则, 及时与车间一起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 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安环科。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重大事故的调查。
g) 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 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 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工作。
h) 组织好开、停车的安全工作和制订好开、停车方案。
i) 妥善、果断处理生产过程中一切不安全情况, 及时处理事故并通知和报告有关部门、公司领导。
4.1.4.2设备能源科
a) 负责公司的定型和非定型机械、动力设备、设施、工艺管道,通风除尘、防毒装置的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b) 组织对重大机械、电气、受压容器、避雷器安全装置,管道设备,安全阀等的定期检查、校验工作。
c) 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的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大检修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d) 组织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e) 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4.1.4.3安全环保科
a) 组织推动生产中的安全、防火、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防火的法规、制度和标准,协助生技科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技术。
b) 制定和修订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参与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做好员工的劳保用品发放和正确使用工作。组织制定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c) 做好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科室、车间按“三同时”执行。
d) 组织对新进入公司的员工、临时工及外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
e)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
f) 组织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压力容器等)的培训、考核及取证工作。
g) 负责建立健全各种安全基础台帐。
h) 负责动火、登高、入罐、动土等作业票证的审批,负责对电工、电气焊、压力容器、登高等作业,以及危险物品的管理和使用等安全生产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
i)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试运行工作。
j) 做好防尘、防毒等职业病防治的工业卫生工作。
k) 严格执行消防法。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培训和管理义务消防人员,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练,并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备、维修和管理工作。
l)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监督、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现象有权制止,不听劝阻者,可令其停止生产,并立即通知有关领导。
m) 参与经济责任制考核,对安全工作作出成绩者,或因违规违纪导致事故的责任人分别提出奖励、惩罚的处理意见。
n) 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o) 研究分析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p) 负责安全事故的调查、统计、上报和建挡工作,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4.1.4.4采购科、储运科
a) 对本部门所属范围各项安全、防火工作负全面责任。
b) 严格执行有关化学危险品的安全押运、保管要求,组织押运人员、仓库保管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c) 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危险品的管理规定,建立必要的安全规章制度,对职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采用安全有效设施和消防措施,认真搞好仓库的防火和危险物品的储存、运输安全工作。
d) 对各种机动车辆驾驶员认真贯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司安全行驶要求,严格遵守危险物品储存要求,对司机和装卸人员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公司运输、装卸的安全工作。
e) 对报废、变质的物资应及时清理,提出安全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解决。
f) 认真落实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制度,制定原料库岗位责任制。
g) 对于剧毒危险品,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双本帐、双人管理、双人领料、双人发料、双把锁)。
4.1.4.5总工办、研发室
a) 研制和开发新工艺及引进项目时, 必须先作出安全评价, 提出安全措施,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
b) 严格按设计规定制订、修改岗位操作法、工艺指标, 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如要改变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c) 在进行新建项目、技术改进项目设计的同时, 必须设计有效的防护装置和三废治理设施, 并提高三废治理设施, 并提高三废治理设施的运转率。
d) 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 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 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工作。
e) 负责对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设计, 并指导安装和运行, 设计、改造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
4.1.4.6品管部、质检科
a) 负责传达贯彻上级有关质量检验、安全工作的指示。
b) 组织编审企业化学分析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
c) 负责企业动火分析和有害物质的测定及材料、成品质量的检查。
d) 负责对全厂分析工的技术教育, 组织技术练兵活动, 严格分析纪律,搞好安全生产。
e) 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总结管理, 并及时汇报厂安全部门。
f) 对新分配到分析岗位的职工, 负责安排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业务的培训考核工作。
g) 对公司各类分析仪器负责调试、保养, 保证准确、完好。
h) 对化学危险品(溶液、试剂)要根据理化性质, 分类妥善保管, 保证使用、贮存的安全、可靠。
4.1.4.7行政管理部、办公室、总务科
a) 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协助企业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文件材料及时打印下发。
b) 负责人事、行政、后勤、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拟订、检查、监督、控制和执行。
c) 负责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协同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全体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安排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公司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临时来厂参观、办事人员登记和进厂安全教育。
d) 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做好安全管理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
e) 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建立以防火、防盗、防灾害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保卫责任制,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和责任落实。
f) 负责公司内部治安管理工作。维护内部治安秩序,搞好治安综合治理,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确保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g) 严格门卫登记制度。一切进出公司的物资,门卫严格检查、验证,物证相符后方能进出,凡无证或证物不符门卫有权扣留,由总务科查处。
h) 负责员工就餐的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地询问公司员工对就餐质与量的要求,以确保员工就餐的安全。
i)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负责协助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负责工伤鉴定工作。
j) 监督检查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执行情况
4.1.4.8财务管理部
a) 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保护纳入计划工作。
b) 按规定负责落实、管理和使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经费。
c) 在审定和编制公司各项经费时,应留足相应安全生产措施费用。
d) 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所需设备购置,安全隐患治理,安全教育费用。
e) 负责审核各类事故费用支出,将其纳入本单位经济活动。
f) 保证全体员工劳保用品、保健费和防暑降温等费用支出。
4.1.4.9基建办公室
a) 对本部门所属范围的各项安全、防火、防盗工作负全面责任。
b) 对基建项目的设计进行审查,使符合国家安全防火、防爆和工业卫生技术要求,并在施工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c) 负责制订或审查新建、扩建、改建的施工安全措施和三废治理设施。
d) 做好基建和生产双方的联系配合工作,防止事故发生。
e) 负责房屋安全的检查和维修工作。
f) 负责施工质量事故的管理和安全措施工作。
g) 按期实现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h) 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安全、防火、防盗教育和培训。
4.1.4.10生产车间
a) 对本部门所属范围的各项安全、防火工作负全面责任。
b)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主管业务机关的劳动安全、消防工作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的厂规厂纪。
c) 负责组织本车间人员进行劳动安全、消防防范知识和法规教育以及与本车间生产有关的安全教育工作(如车间原材料、中间体、成品的理化性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并如实记录。严格执行新职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有义务接受厂组织的安全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
d) 认真执行安全、防火检查登记制度,发现问题,如实记录,及时组织隐患整改。遇有本车间解决不了的问题,必须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安环科,公司必须派出专业人员给予指导和协助解决。
e) 严格票证制度,严禁无证作业。需动火、吊装、入罐等作业的,应根据要求,认真办理手续,落实作业中的各项安全措施才能作业,要加强易燃易爆储存器的安全管理,严禁跑、冒、滴、漏。
f) 按规定参加义务消防队,接受公司组织的义务消防队学习、训练、演习等。实行消防器材承包管理,对所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环科,由公司安环科安排更换,保证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g) 一旦发生事故,应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并立即将情况向公司汇报。如遇到管辖区外发生事故,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公司的安排调动,协助公司做好事故抢救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的“四不放过”工作。
h) 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安全、防火、防盗教育和培训。
4.1.4.11动力车间
a) 对本部门所属范围的各项安全、防火工作负全面责任。
b)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温超压;
c) 本部门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必须做到定期校验,合格后使用;
d) 严格按照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办理相关作业证(如动火证、登高作业证等),并提出作业前安全措施及处理方法;
e) 本部门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f) 严格执行有关防火防爆、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建立必要的安全规程,做好本部门防晒、防冻工作;
g) 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安全、防火、防盗教育,每月组织不少于2次的车间安全学习活动,通报各类安全事故案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h) 配合办公室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4.1.4.12电管中心
a) 对本部门所属范围的各项安全、防火工作负全面责任。
b) 组织编制和修改电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c) 负责电器设备安装、使用、维修和日常维护,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检修。
d) 负责对公司电气设备设施的管理,负责公司电气设施的规划、配置。
e) 对所辖范围内的电器设备组织巡回检查,发理问题及时处理。
f)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参加有关事故调查。
g) 按期实现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h) 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安全、防火、防盗教育和培训,负责部门新入员工的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
4.1.4.13生化处理车间
a) 对本部门所属范围的各项安全、防火工作负全面责任。
b)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主管业务机关的劳动安全、消防工作法规、条例、规定和公司的厂规厂纪。
c) 负责组织本车间人员进行劳动安全、消防防范知识和法规教育以及与本车间生产有关的安全教育工作(如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并如实记录。严格执行新职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有义务接受厂组织的安全学习培训,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
d) 认真执行安全、防火检查登记制度,发现问题,如实记录,及时组织隐患整改。遇有本车间解决不了的问题,必须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安环科,公司必须派出专业人员给予指导和协助解决。
e) 严格票证制度,严禁无证作业。需动火、吊装、入罐等作业的,应根据要求,认真办理手续,落实作业中的各项安全措施才能作业,严禁跑、冒、滴、漏。
f) 实行消防器材承包管理,对所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环科,由公司安环科安排更换,保证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g) 一旦发生事故,应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并立即将情况向公司汇报。如遇到管辖区外发生事故,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公司的安排调动,协助公司做好事故抢救和处理工作,做好事故的“四不放过”工作。
h) 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安全、防火、防盗教育和培训。
4.1.4.14工会
a) 带领员工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搞好车间生产,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生产任务。
b) 经常对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事故隐患检查,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检查,按章办事,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人和事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c) 经常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
d) 时常关心产品质量,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原因分析和采取有效措施。
4.1.4.15公司总经理
a)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防火)第一负责人,对公司安全(防火)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b) 总经理应重视员工的劳动条件和公司的安全、防火、工业卫生状况和劳动保护工作。
c) 批准、发布本公司的各项安全(防火)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做到有章可循、责任到人;按规定提取劳动保护费用,审查年度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要在人员、资金、物质等方面予以保证。
d)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掌握安全、防火工作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防火)技术研究工作,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e) 执行“四不放过”原则,按权限组织本企业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对安全生产、防火工作有重大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对酿成重大责任事故者进行处罚。
f) 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和机构,配备适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防火工作的重大问题。领导公司安全生产(防火)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
g) 检查指导副职及下属各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工作。
4.1.4.16公司副总经理
a) 副总经理在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防火工作负责。并根据分管范围实际情况细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b) 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防火)第二负责人,必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环保、防火法规、规程、制度和标准,安排指导生产。
c)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考虑安全,并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生产,不准违章指挥。
d) 每季度亲自组织参加一次安全生产(防火)大检查。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做到项目、解决方法、负责人和完成期限“四落实”,确保安全生产。
e) 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防火)的专题研究会,及时了解生产中的安全(防火)情况,解决生产过程中的有关安全(防火)问题和落实重大隐患的整改。。
f) 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防火)规章制度,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g) 对安全生产、防火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者给予奖励,对重大责任事故肇事者给予处罚。
4.1.4.17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a)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b) 组织制订、修订和审定本公司各项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
c) 负责解决安全生产(防火)中的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防火)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d) 审批重大工艺、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e) 参与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4.1.4.18安环科科长
a) 在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批示和各项规定,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定期向总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
b) 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安全员的培训。协助公司办公室做好对特殊工种工人的培训和安全技术知识考核的组织工作。
c) 作好制定与修订安全生产、防火工作的管理制度,参与制订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d)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理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e) 协助技术部门做好建设项目(工程)的“安全预评价”和“三同时”工作,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f) 参与汇总或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以改善劳动条件与工作环境,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g) 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消防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防火工作的先进经验。
h) 负责各类事故的综合上报、存档、分析工作,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4.1.4.19公司专职安全员
a) 在科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批示和各项规定。
b) 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各项安全(防火)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各项安全(防火)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有权进行督促检查,发现违章有权制止。
c) 负责对新工人、调职工人的公司级安全(防火)教育工作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工作。
d)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防火)隐患,负责汇总上报,重大整改项目要建议公司纳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一般整改项目组织有关部门拟定整改措施,并督促限期实施。
e) 推动有关部门及时做好防暑降温、防冻保暖等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指导协助各部门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f) 根据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规定的发放标准和范围,做好发放的审批、登记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发放、管理和正确使用工作。
g) 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实施与改善劳动条件的劳动保护措施。发现在任何工作场所和生产过程中,确实有特别紧急不安全的情况,有权停止生产和工作,但必须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参加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设计会审及竣工验收,对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工程不予以验收。
h) 做好公司员工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上报和调查处理工作。
i) 组织安全生产、消防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防火工作经验。
j) 会同人事和生技科及车间做好操作工安全操作考核,并审定发放操作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