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名女子,用擀面杖将虐待自己50年的丈夫杀害,你怎么看?

黑龙江省嫩江市一名女子韩某因无法忍受丈夫张某50年的家暴和虐待,夜里,趁丈夫睡熟之际,用擀面杖将其杀害。然后将经过告知儿子,儿子劝其投案自首,嫩江市检查院提起诉讼,并认为韩某故意杀害其丈夫张某,证据确凿,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法律责任。

韩某50年来遭受丈夫殴打、罚跪、性虐待、以及用铁链进行拴脚控制,不知道这么长时间的家暴她是怎么忍受下来的,据说为了孩子,因为张某以杀害其儿子和孙子作为威胁,但她的儿子应该年龄不小了,她的儿子在她杀害丈夫之前,不可能不知道吧,她儿子又为母亲做了什么呢?这种时候子女完全应该站出来处理哦,怎么能忍受母亲被这样对待呢!

以前那个年代大多数婚姻都不是因为爱情,两个人经媒人介绍,认为两个家庭合适,就会快速结婚生子,不会像现在谈个恋爱,了解清楚了再谈婚论嫁,即便现在这种情况,也会有看走眼的时候,或者后来人的变化带来的变数。以前年代的人不敢随便离婚,觉得离婚是一件耻辱的事。

再加上没有法律意识,如果能在发生家暴以后及时处理,我想她也不会选择这种极端的做法,兔子逼急了还咬人,更何况她遭受了50年的虐待。我们试想下,如果她是在被家暴的时候反抗将是杀害,会不会被判为属于防卫呢。

其实两个人从相识、相知、到相恋,再到组建家庭,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我们组建家庭是要两人一起,白头偕老,***度人生的。婚姻家庭是需要夫妻双方,***同经营,***同维护的。夫妻双方应该互敬互爱,相敬如宾。这样的婚姻家庭,才是我们提倡的。

当然,夫妻双方组建家庭后,已经不像谈恋爱时的卿卿我我。所面对的是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都是一些生活琐事,发生一些争吵,也属正常。马勺还会碰锅沿的吗?是吧。不过,发展到家暴,就超出了正常的范围。女方的父母,把女儿养大,嫁给你。是跟你过日子的,不是来挨打的。男方的父母,把儿子养大,娶了你,也是为了过日子,不是挨你打的。

所以,我认为,我们要反对家暴。不管施暴的一方是男是女,都应该给予坚决的制止。被施暴的一方,不管是男是女,都应该拿出勇气,向家暴勇敢的说不。

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相信很多人都亲身经历过父母的家暴事件,当孩子长大了以后父亲就不敢动手了,所以子女的干涉是有用的。希望正在遭受家暴的人们能骨起勇气面对,运用合理的途径去为自己解决,不要一味的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