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父债子还成立吗
法律分析
在法律上,父债子还不成立。我国《民法》没有父债子还的说法,个人权利、个人义务都归属于本人,与别人无关;“父债子还”虽然是中国传统,但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如果还在世,那么是他个人的事情,跟子女无关;如果不在世,只有儿子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后,其中的债务需要偿还时才从继承的遗产中扣除,成为表面上的“父债子还”。对于借债问题,要分清楚这笔债到底属于父亲的个人债务还是家庭债务。如果是个人债务,那么继承人不承担偿还的义务;但是,如果父亲有财产,就由父亲的财产来偿还;如果财产已经被继承人继承,那么继承人就应该偿还这笔债务。不过特别说明:如果财产不足偿还债务份额,那么继续人继承了多少财产,就偿还多少债务,不足的部分不用偿还,就是说,债务仍然属于被继承人本人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